bv2pg wrote:
您說的我OK
那是不是也該按您說的價格來課徵各種稅款呢
免得地主得了便宜又賣乖
蔣介石民國38/39年逃到台灣來,民國40幾年地主們被迫讓出土地.
請問一下,當年多數的農地地主得了什麼樣的便宜呢? 是炒房? 炒地? 賺了暴利嗎?
當年那些農地的地主又賣了什麼乖呢? 可否略舉一二?
決定課稅金額的是政府,並非地主決定.
請問當時地主有沒有選擇可以多繳稅,來換取土地不被蔣介石政府徵收?
軍事獨裁政權要你的地就是要你的地,沒得說,沒得商量,不是嗎?
ncvt wrote:
社會住宅停擺?我沒注...(恕刪)
robertren wrote:
我針對的目標其實不是什麼反對者
剛好相反的,我想打臉的對象是支持者啊
你所謂社會住宅的定位,其實很有趣,剛剛好也是我所想點出的重點
因為照你試圖想去做的劃分,這些廣義下應該都屬於社會建設的建築其實是要有等級區分的
但如果反過來去看台灣人喜愛大聲喊的愛心與道德,卻完全聽不出來是有等級區別的啊
所以其實台灣人所稱的愛心與道德是有條件限制的嗎?
當這些社會住宅會影響到我的房價,會影響到我的日常生活,那就必須反對
這時千萬別談愛心與道德,自身的利益才是唯一應該關心的
而當這些社會住宅離我十萬八千里,根本扯不到我,或不會影響到我自己的時候
那就應該大力支持,勇敢的喊出愛心與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