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沒房、仇富、真富、假富


貓咪最可愛 wrote:
地主獲利最多沒錯阿!!但是大家並沒有仇視那些地主
而炒房者獲利也沒地主大阿,
但是大家卻鄙視炒房者
這還不夠明顯嗎?
因為大家並不是"仇富"
而是針對某些行為
...(恕刪)


就是這個意思......

獲利和炒房無必然關係......
所以最笨的是跟在別人後面起鬨吶喊又沒賺到錢的炒房跟屁蟲......
人家有賺到錢的,眼明腳快,早就跑了,他老兄還在做夢......

日本被吃過一次豆腐(廣場協議)當然會說美國的壞話 而美國現在也不想碰日本的(都已經用過了) 現在美國正在想吃中國的豆腐 中國欲拒還迎中 不過美國天才多一定會想到辦法的
Sunnision wrote:
基本上金本位主義能被...(恕刪)
貓咪最可愛 wrote:
是阿!!但是你講的這些跟我原先講的有何關聯性?


我原本講的是,罵女星的多過罵李宗瑞的

以你講的獅子理論,母獅自古都是找強者,所以李的作為被合理化

那女星的行為不也應該同時被合理化嗎?



我闡述的是天性

這件事情 在我看來 有問題的是在下藥 &迷姦

這觸犯了 毒品管制條例 以及妨礙性自主


其他都是正常的交往管道

每個人都有權選擇他的對象模式

當然有些人他要的就是有錢人

這樣在我認為是她的選擇 而不是錯誤

而選擇都是有風險的,發生的事情就是她的風險

生物本來就是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生物都有獨特的求偶方式

而炫富 在我的歸類也算是這種方式

整件事情的錯誤點 是在上述提到的東西

女生如果是自願的就是你情我願

但如果非自願就是男生 犯罪罷了


我再多描述幾句

"我看批女星的比批李宗瑞的多"

我看來你是在講批女星 所以我回覆的你的是批女星相關

我本來講的就是有關連性 只是您不理解罷了







喔! 他老兄應該不是我 之所以會提問 是因為我即是第一種也是第二種 而且我也很早賺到就跑了 純粹探討 那種富人會被尊重或該被尊重 因為我旁邊的人都類似我這樣 有的炒的比我還誇張 賺得更多 我是小巫
只是覺得沒特別必要高功訟德你認為的第一種富人吧
省的你到時候話鋒一轉 開始閥韃我這種人
PS 我炒的是大陸的房產(你前面敘述的惡劣炒房行為我都實踐過) 賺A6的錢 所以也不是你鄙視的在台灣炒客賺台灣人的錢 台灣的炒作我沒份
再PS 我也不是全部產業外移不給台灣人工作機會的那種商人 我台灣的制造營收比大陸多 替台灣政府賺外匯我也有一份
dearhenry168 wrote:
就是這個意思.......(恕刪)
hlz wrote:
喔! 他老兄應該不是我 之所以會提問 是因為我即是第一種也是第二種 而且我也很早賺到就跑了 純粹探討 那種富人會被尊重獲該被尊重 因為我旁邊的人都類似我這樣 有的炒的比我還誇張 賺得更多 我是小巫
只是覺得沒特別必要高功訟德你認為的第一種富人吧
...(恕刪)


老兄,你多慮了,我說過了,是不是炒房客自己心裡有數,你覺得不是就不是了......
即使是投資房地產,放個三、五年賺了錢,我個人也不認為是炒房族,我們的心胸還沒那麼小......
想要賺錢的話,有太多東西可以炒了,而且完全不會影響別人的食衣住行等生活基本需求......
炒字畫、古董、名錶、藝術品,甚至股票都可以,就是不要炒房,炒到年輕人一輩子當屋奴......
如果泡沫破了,還要全民一起買單,連那些已經很可憐的年輕屋奴都不例外......
民國87年泡沫就破過一次了,建商、銀行倒一堆......
難道大家還學不會?還要繼續當鄉愿?當爛好人......


hlz wrote:
有些富人是2種都算的...(恕刪)


問題回歸到仇富這件事情到底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就會知道為何會分成第一種富人跟第二種富人了!
第一種富人指的是在自己有能力的狀況下還想要兼善天下,也就是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一群人,自然就會成為排外條款了
第二種富人想的都是獨善其身,只想把自己的財富建築在不富者的負擔與痛苦上面,所以對於不富裕的人而言,一定會討厭這群人

換言之,第一種富人是在幫全體富人的忙,也是在幫社會國家的忙,而第二種富人反而是去再次擴大這個問題的做俑者,階級對立到極致時,整個現有體系就會被人數多的那一方給推翻,歷史殷鑑,古今中外早有無數次的明訓,但無奈,既得利益又想獨善其身的富人們只懂得短視近利!
樓主提到的這些現況.. 都是現行法規制度下的產物(結果).. 直接講: 炒房就是因為租稅制度不公.. 都更法條推高老舊房屋的價格.. 更推高了泡沫的風險.. 造成M型化社會加劇..

台灣現在最讓人擔心的是.. 我們的法律制度真的都是為"全體國民"著想的嗎?

我覺得不是.. 有太多的法案都是為特定財團考慮的.. 或者是為了選舉考量.. 其背後的原因非常複雜.. 主要跟政治獻金.. 民代私利.. 公務員能力操守.. 執政權等有關..

我的總結是.. 台灣的官商勾結太嚴重了.. 政府的施政受到太多利益團體的干擾了.. 這種例子實在太多了.. 台灣想要再進步.. 一定要把"廉潔"及"司法"這兩塊工作做好.. 把官商勾結的問題徹底解決..



tonybigbear wrote:
反對炒作房屋叫仇富??很多被阿堵物矇住心眼了,地獄在前,看不到嗎?


以下兩則訊息 算是地獄嗎?

最新消息~
7月外銷訂單359.4億美元,較上月減少4.5億美元或減1.2%。較去年同期減少16.5億美元或減4.4%。

好多數據都跟08金融海嘯一樣了 我們在繼續給他看下去

=================================
窮慘!159萬戶入不敷出

物價高漲、薪資倒退、失業率居高,低所得家庭入不敷出情況持續惡化。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去年所得最低二十%家庭(一五九.二萬戶)仍入不敷出,平均每戶「負儲蓄」二萬九三○八元,高於前年的二萬○五二五元,已連續五年「負儲蓄」,且透支金額創下史上次高;所得次低二十%家庭,平均每戶儲蓄也降至二萬四八一九元,為二十九年來次低,國內新貧、近貧家庭愈來愈多。

主計總處日前發布「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去年國內家庭總戶數七九五.九八萬戶,所得總額九兆二一六六億元,較前年增加四.六%;平均每戶所得總額一一五.八萬元,較前年增加三.○四%;所得總額減掉非消費支出(稅費、利息支出等)後,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九十.八萬元,較前年增加二.一%,但仍未回到馬政府執政前的水準。

若將國內家庭依所得高低分成五等分,每一等分代表一五九.二萬戶,去年所得最低二十%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只有二十九.六萬元,較前年增加二.七%,但平均消費支出卻達三十二.六萬元,較前年增加五.四%;由於支出增幅大於收入,去年低所得家庭平均每戶透支金額二萬九三○八元,較前年擴大八七八三元,僅次於二○○九年的三萬○六九七元,且低所得家庭透支金額最高三年,正是二○○九年至二○一一年

反觀所得最高二十%家庭,去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一八二.七萬元,較前年增加二.二四%;平均消費支出一二二.七萬元,較前年增加五.四%;高所得家庭平均一年就可以存下六十.一萬元,等於近三成三的收入可以存下來,跟低所得家庭入不敷出的情況相較,可說是天壤之別。

cazando wrote:
問題是,甚麼樣的人值得被尊重?
當你沒錢的時候,連你的父母子女,親戚朋友,以及另一半,都可能會不尊重你了
又怎麼能期待其他人會尊重一個貧窮的人呢?

照這樣說, 這代表除了錢, 你在你身邊的人眼裡就不值得被尊重了....
cazando wrote:
而且以經驗法則來說,貧窮的人比富有的人更容易去為非作歹
當然窮人不等於壞人,但富人也有不少好人啊

富有與否本就不是好壞人的區別, 像你就是很好的例子
貓咪最可愛 wrote:
因為大家並不是"仇富"
而是針對某些行為

這位大大更是明白的說出來了, 是行為舉止而非富有與否
蝴蝶袖國王 wrote:
貧窮的人比富有的人更容易去為非作歹
=>會不會是因為沒錢可以擺平...

這....難保沒有這種可能.....Ya少爺族群似乎不少
貓咪最可愛 wrote:
那女星的行為不也應該同時被合理化嗎?

如果把女星跟那位先生的一些行為, 回歸到動物的層次來討論, 那的確是合理的

就跟放棄仁義道德賺錢比較快也是合理的, 但可能不在"人"的這個層次....
用一千萬的代價包養一個女人10年並提供他住房和汽車以及日常生活所需,你覺得有多少女人會接受這樣的條件?

所以就別說那可笑的道德了吧,這個社會講道德是不值錢的,因為現實就擺在那裏
只要不違法犯紀,老實說多數人並不覺得該去重視甚麼道德的問題,那六十幾個女人不已經告訴你這件事了嗎?
連學校教育都已經放棄公民與道德了,你還在做甚麼白日夢期待社會重視道德?
嘴砲仁義道德是很廉價的,但那也只是失敗者軟弱的哀嚎而已,因為弱者也只能靠這個來自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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