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賣屋簽了"專約"真的沒辦法提前解約嗎?


陳小春2525 wrote:
所以說房仲視而不見也...(恕刪)


一般約誰定的跟我們討論的沒關係唷^^

重要的是你第一頁是你自己說的

然後你推給仲介說仲介說的

現在又扯到一般約仲介定的不是你定的

你要不要便秘的時候也說,因為那天吃飯旁邊有仲介所以便秘^^
哇~學到一項了~謝謝幾位房仲大~

不過有一點我始終不能很明白
我的仲介告訴我:不管一般約.專任約..都可以不簽代收訂金那一項!
出到「底價」不等於仲介可以「代收訂金」.有人出到底價時仲介會聯絡屋主.請屋主過來簽約收定..
未簽收前..若屋主當場一看買家.看不順眼不想賣..可以不賣(不簽斡旋單)
只是一般會建議屋主簽下.這樣有時屋主出國或怎樣.可以電話連絡後代為收定.這樣買家就定下來了
因為買家也是會跑的.也會過2天說:我好像出太多了..要減一百萬..(以上為永慶直營店的說法~)

這和很多「受害者」說法差很大!受害者都說自己在不知情下被仲介告違約..
很多文章就是因為仲介已經代收訂金(視同屋主接受價格)..後續屋主不賣而違約!
到底是不是真的屋主可以不簽代收訂金呢?
如果還未簽斡旋單就可以現場提高房價..
那所有反悔不想賣的只要+500萬不就好了?(真賣成就算了.值了)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我的仲介告訴我:不管一般約.專任約..都可以不簽代收訂金那一項!...(恕刪)


耶,永慶直營店服務這麼好??這樣還要接你的案件??不怕白忙一場??
買方出到底價需要賣方同意房仲才可代收訂金,那就純粹只是居間性質而已!
但小弟看的永慶合約裡是買方出到底價,仲介不需通知賣方即可代收定金阿!
請問您簽約時是否有加註特約條款?房仲不可能會主動告知賣方自斷後路阿!
密密麻麻的合約,房仲要人趕快簽都來不及了,怎可能會特別去解釋條款,這樣也會造成日後斡旋的困擾阿!

我是仲介 wrote:
一般約誰定的跟我們討...(恕刪)


你是看到哪份的一般約是我訂的?
房仲的東西不找房仲負責要找誰??
你把你公司一般約貼出來不就清楚了,學學THE666來點建設性讓大家學習吧,不用那麼吝嗇!
小弟可是很感謝THE666點了一下咧,大家真是學到好多!
陳小春2525 wrote:
耶,永慶直營店服務這麼好??這樣還要接你的案件??不怕白忙一場??
買方出到底價需要賣方同意房仲才可代收訂金,那就純粹只是居間性質而已!
但小弟看的永慶合約裡是買方出到底價,仲介不需通知賣方即可代收定金阿!
請問您簽約時是否有加註特約條款?房仲不可能會主動告知賣方自斷後路阿!


可以劃掉這一條才簽.....我不會去騙人去做白工..價格幫我談的好..自然會成交..仲介費就按契約


陳小春2525 wrote:
密密麻麻的合約,房仲要人趕快簽都來不及了,怎可能會特別去解釋條款,這樣也會造成日後斡旋的困擾阿!

因為我有問吧..我比較笨..都會先問清楚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可以劃掉這一條才簽....(恕刪)


你會劃掉這一條,房仲就知你是內行人也搞不到你,但也不會幫你賣房,嘴巴講不會反悔,那為何你不敢簽這條?房仲收了定金後也會通知你啊,真金白銀,房仲對你也很實在啊。
不過房仲對於說的跟做的不一樣的人是非常厭惡,雖然仲介本身就是這種人。

陳小春2525 wrote:
耶,永慶直營店服務這...(恕刪)


又來了,不懂又在誤導別人,一般約跟專任約上 都有明訂一條若買方出到底價視同成交,仲介可代為收取定金並通知屋主擇日簽約。這條的後面有讓你可以簽名的地方,你可以選擇不要簽,沒人會逼你。

還是你又要說如果不簽仲介就會知道是聰明人~就不會接你的案件? 我想請問你的腦是裝什麼的?
仲介的目地是為了成交房子賺取傭金報酬,你一下說你又不是仲介怎麼知道仲介會怎樣、確又常常在版上大發言論的說仲介會怎樣怎樣? 好歷害的自打嘴巴啊。

講難聽一點要不是這版多數人是反仲介,你發的文拿出去給有一點常識的人看,你沒被笑死才怪。

兩光投資客,雖然說網路上發文人家找不到你,你亂教害別人出事了別人也拿你沒皮條,但你真以為沒人知道你的真實身份?
dzerowind wrote:
又來了,不懂又在誤導...(恕刪)


真的有簽名的地方嗎?
我記得只有特約條款的地方才需要雙方簽名阿!
如果我拿出來是沒有的,你要如何?
還是又要說我拿的7.8年前的合約書?
判決書上有我的名字阿,要查怎會找不到呢?


陳小春2525 wrote:
真的有簽名的地方嗎?...(恕刪)


那如果我拿出來有你又要如何? 不要老是問別人要如何嘛~你怎麼不問問你自己呢?

委託書上要簽名的部份多的是,原來你都只會簽特約條款那一欄,活該被告你倒霉啊。

dzerowind wrote:
那如果我拿出來有你又...(恕刪)


又開始轉移話題了阿!
那你就把合約PO出來,我也PO對照看看阿!
錯的人就如THE666要求我的一樣發道歉文跟大眾說明就好了!
雖然THE666不PO合約,但我自己去找來證明我先前被房仲誤導認知錯誤,這樣還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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