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貴險中求,這樣帳面賺400萬,但是有偽造文書的風險賤商假設有100戶,可賺4億等於賤商用銀行的400萬去買你承擔風險,這種無本生意,怎麼算都是賤商大賺阿!Mr.2630 wrote:成交價600萬 售價800萬 實價登錄1000萬 (恕刪)
冷靜思考 wrote:如果假資料使實價登錄的公信力與可參考力下降,使銀行貸款業務或風險評估產生誤判,使國家稅捐稽徵發生偏差,還不叫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那這世界上根本沒有偽造文書這一條罪。恕刪) 損害的認定以刑法的觀點恐怕沒這樣寬吧?畢竟是最後手段
Nancy hua wrote:我也有疑問如果建商有20多戶建案,難道每戶都用假的實價登錄嗎?這樣賣方也多付稅金,買方也變多風險,以後多付稅金等⋯還是只會技術性幾戶這樣虛報 這叫AB約 是建商以前為了方便客戶貸款時候搞的手段你可以說這是買方跟建商聯手欺騙銀行原本跟墊高房價沒啥關聯性那時候根本沒實價登陸有的人想裝潢好一點, 手頭資金不太夠, 或是怕核貸會出問題跟建商表示一下, 有的建商就會幫忙只可惜現在不能這樣玩一般建商不會主動提這事畢竟這對他們也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