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路以來賣房買房只說建築面積(近年政府終於肯做點正事,立例規管賣房時要列出實用面積),其與實用面積之差就正是你們所說的公設, 而其比例通常都有30%或以上, 少於這比例都算發展商有良心啦,而你們所熟悉的加成哥名下的樓盤通常是三十幾至四十以上.
那些公設所包頂目奇多~樓盤綠化,停車場,公用走廊,會所,康樂設施,窗檯,天台....等等未能盡錄,不管你用不用, 都會分到每一個單位,還會以建築面積收取每月的管理費!
而你說台灣房貴,但還是中產家庭可以接受的幅度.而比起香港,我只能說地獄還在更低處!我們部門內常說的話題是台灣買房"平"! 你沒有看錯, 是便宜的意思. 現在香港樓價比高位時已布一成回落, 但大部分普通中下級別的新樓盤(以偏遠地區的中下級樓盤為例)要價還是停留在一萬港幣(約四萬新台幣)左右一平方尺(1 坪 = 3.3058平方米 = 35.56511872 平方英尺),我說的是建築面積.想買一個五百呎的單位,當交付了三成首期(約一百五十萬港幣/六百萬新台幣,如何儲到也是一個難題), 每月還銀行一萬五也要二十多三十年,還未計加利息(香港現在算低息,P~2.5%左右,高位時試過13%+,加息跟美國)!
現在香港買房感覺就像賣身給了建築商, 換取一個烏籠把自己困足一世...
現在香港甚麼都貴,就是政府的高地價政策所引起的高通漲後遺症.政府的不作為將市民的血汗錢全交給了大地產商, 所以香港現在民怨不比台灣少.
房子等於白買? 中國居民住房的70年期限
【大紀元10月6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報導﹚中國房地産市場近年非常火爆,購買住房也成爲中國富裕階層的主要消費。不過,中國居民購買的住房並不包括土地,僅僅是房屋七十年的使用權,這個問題,在中國造成了許多經濟學和法學上的困擾。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邀請曾在上海從事過法律工作的郭國汀和美國中國事務網站主編伍凡就中國房地産使用期限問題進行討論。
記者:中國的房價這幾年非常火熱,上升的速度非常快,有些城市甚至每年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這樣上升,但是中國房地產卻有一個問題,因為所有的房地產在出售的時候,都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期,這個問題被一些中國的專家稱為一個「定時炸彈」。郭國汀律師,這個七十年是根據什麼定出來的,是中國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嗎?
郭國汀:這個問題是非常有意思的問題,而且我們在大陸也辦過類似的案子,也都涉及到過這個問題。據我所知,這個七十年的來源,它的起源是當時有些法學界所謂的專家參考香港的做法,但是他並沒有考慮大陸的法律跟香港的法律或是情況完全不一樣。
那麼你講到七十年,實際上也就是對所有的房地產,包括國有企業,像工廠、商店只有五十年不是七十年,只有住宅才是七十年。那麼這個規定實際上就是你購房者,從本質上來講並沒有所有權,房地產變成只有使用權,而且使用的期限只有七十年,肯定是很荒唐的。
所有的土地跟房子等於白買,買了還得被全收走,等於你就花了這麼高的代價使用了七十年而已。
記者:嗯,伍凡先生談談您的看法。
伍凡:我的看法,你要從根本上、根源上來講,它就是很大的矛盾,名義上是公有,我租給你,租了七十年,再過七十年你還得跟我繼續租,所以根本不是買房子,並且你租房子要一次租金付完,現在還要增加房地產稅。所以這完完全全是在掠奪啦。
從世界各國發展經濟的角度來看,土地完完全全歸公有,那是非常落後的,彷彿私有財產但完全沒辦法保護私有財產。
記者:我看到一個例子,說在深圳八十年代蓋的房子,也是七十年的使用期,那到現在快二十年了,這個房子現在賣,如果年輕人去買,比如二十多歲、三十歲,那麼這個房子在他自己有生之年,可能就要被收回去,所以這個房子就乏人問津了。
伍凡:對。
記者:這樣會對經濟造成一些影響是嗎?
伍凡:一定會影響,因為誰敢去買房子了嘛,因為你這不是私有財產,現在我只是租的一個房客,這土地上的房子,我等於說名義上歸我所有,可是我不知道七十年後歸不歸我。
記者:那為什麼中國房地產還是非常火熱,房價還會拼命上升呢?郭律師談一下嗎?
郭國汀:這實際上是炒作造成的,再一個是泡沫經濟嘛,房地產的價值遠遠脫離了它真實的價值。現在比如說上海,據我所知環線以內的價格,一般的上海人百分之九十九都買不起。買房的很多都是外地人,把房價炒上去之後從中牟取暴利,是這樣的原因的。
記者:是說有利潤的一個預期,雖然現在貴,但不到七十年我已經把它賺回來了。
郭國汀:對,很多人,中國大陸很多城市的房地產是這麼個原因搞起來的。
記者:會不會是他們認為這個規定這麼不合理,影響這麼多人,到時候肯定會變,我們也不擔心,會不會是這樣呢?
郭國汀:你講的因素是存在的,心理上的因素。因為大家都這麼認為,反正你七十年不是對我一個人,是對所有人,所以那個規定本身是無效的,而且不符合正常的本來法律應該有的規定,買了就有所有權。
記者:越來越接近使用權的期限的時候,那政府會採取什麼措施呢?伍凡先生。
伍凡:我覺得這個問題每一個買房子的人都稍稍心裡都有這個陰影,七十年之後怎麼辦?所有的博克回答的時候,這個問題我的回答不了,大家的問題,大家到時候再解決吧,就是往後推。但是按照你這個,推到七十年之後怎麼辦,我想不到七十年,到三十年的時候這個問題一定會拿出來討論,按照我的判斷,一定會拿出來討論。
你要麼再延長七十年,要麼一次解決,完全給老百姓,進行土地改革。只有兩種可能,延長以後就到子孫後代,延長兩代之後還擁有使用權,房子拆了重蓋,還是你的,這是一種辦法,第二種辦法是土地改革。
郭國汀:有關土地改革的問題,我覺得實際上是恢復原狀的問題,它還談不上什麼改革,恢復一九四九年前六法全書規定就行啦。就是土地私有化。這是解決根本問題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據。
記者:我自己覺得,那我買房不如租房了,因為….
伍凡:是啦,這就是結果,你這個邏輯就是我前面講的,這對土地使用者是非常不利的,不能讓土地發揮最大的效應,經濟的效應,還有對人權的保障根本沒有作用。
郭國汀:這就是官員為什麼特別熱衷於跟房地產大商人關係搞得非常密切,國家損失一億,他個人得到一百萬他也幹。
伍凡:我覺得這是中國共產黨的經濟政策決定的,屬於制度性的,制度原因造成的。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10/7/2006 7:54:42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6/10/6/n1478388.htm
romeo308 wrote:
根據法律規定 徵收並沒有需要大部分人同意 政府開發需要就能徵收了
且根據資料 大陸徵收的補償並不比台灣低(可能還比較高)
且根本沒聽過大陸因為土地時間到期強制徵收 都是可以一直延期的
台灣土地還是要一直繳土地稅 等於是在跟政府租地
想要改變土地使用方式也要政府同意
這樣台灣私有土地好處在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