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y419 wrote:
因為房仲可以把他手上物件分類
同類型物件,全部拉高20%開始賣
可以拉動整個區域價格
不信?
給你一個例子
淡水中正東路
社區:南加州
仲介不是屋主,拉高20%對仲介有啥好處?
就為了多20%的服務費? 本來服務費50萬,變60萬?
上個月1000萬的房子,這個月要賣1200萬,哪個消費者會願意買,你會嗎?
但是,
上個月1000萬的房子,這個月要賣900萬,消費者買的意願就會高,
如果你是仲介,有10間這個社區的房子委託你出售,
你希望這10間房子要賣1200萬,但沒人要買,
還是賣900萬,一下子就賣光?
如果那邊仲介會拉高20%開始賣,那我告訴你一個辦法,保證你發財,
你也去那邊開一家仲介,其他家仲介拉高20%賣,而你不拉高,
保證所有買方通通跑到你這邊買房,賺飽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