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宇宙人 wrote:
價高者得…那您喜歡住...(恕刪)
>>您出1000萬、他出1100萬;
>>您出1100萬、他出1200萬;
>>出到您出不起為止→這時候您說的這間房子的『市場價值』就出來了,對吧?
是的~~~~~~
>>而且有錢人也知道這間房子他買了之後沒辦法賺到錢(漲價歸公嘛)
>>所以他這1200萬就是自用了,除非必要就不會賣了,他要自住。
這不是問題啊...全台大都是這樣啊..
>>什麼?他只是收藏?那好,他可以順便租您這種出不起標價1200萬的人
你說的這都不是房地產的問題....因要久住或收藏而買房地產沒有什麼問題啊...
但有錢人 跟你不同...不會把幾千萬的資本 白白放在那裡...而不拿去投資..
若興趣就是買房 那也沒關係啊...這不是問題吧!!
你不會以為 若房地產沒有投資利益 就不會有買賣的情形發生...吧!!
連賠錢都有人在買賣了...更何況可以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