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huang0001 wrote:
是9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也就是說是「新成屋」
對現有一堆違章建築,根本沒有用,
這法訂得.....只能說,內行人看門道,路人甲乙看熱鬧
還以為「天才」木可市長又創了啥可歌可泣的先例,
結果.....跟之前打5大弊案一樣.........說說....說一說.....還是再說說
這措施本來就是鎖定要預防未來不會再增加新的違建,
如果當下不能阻止新的違建出現, 更別說有餘力去處理舊的違建了,
柯P的方向是正確的, 郝龍斌以前也有過類似的預防措施,像超過3米6
的建案不核發建照,以杜絕夾層屋. 不過跟柯p比起來, 柯這次的措施更全面更具嚇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