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招打死【新違建】,買賣時,出具【無違章建築證明】,建商準備哭哭


bighuang0001 wrote:
是9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也就是說是「新成屋」
對現有一堆違章建築,根本沒有用,
這法訂得.....只能說,內行人看門道,路人甲乙看熱鬧

還以為「天才」木可市長又創了啥可歌可泣的先例,
結果.....跟之前打5大弊案一樣.........說說....說一說.....還是再說說



這措施本來就是鎖定要預防未來不會再增加新的違建,
如果當下不能阻止新的違建出現, 更別說有餘力去處理舊的違建了
,
柯P的方向是正確的, 郝龍斌以前也有過類似的預防措施,像超過3米6
的建案不核發建照,以杜絕夾層屋. 不過跟柯p比起來, 柯這次的措施更全面更具嚇阻力.

cobrawu wrote:
建議公文再看一下
第...(恕刪)


你看錯囉~~

第一段寫得是「得」檢附,是指要或不要,都可以~~~

第二段寫的是,若沒有檢附,地所必須在「登記完畢」後一日通知都發局。(已過戶,是通知都發局,列為清查對象)。

如果是應檢附,否則不可過戶,就不會有第二段的公文出現。

違建老屋變骨董,大增值!
尤其是隔成小套房的出租房,更是大利多。
很多投資客的議題都是「將來都更」、「近捷運」,
現在又多一樣優勢了。

建商的新成屋就更不用怕了,
若老屋漲價10%,新成屋能不漲嗎?
建商準備哈哈大笑才是。

好吧,就算這種新屋沒有優勢,
建商轉移陣地到新北,大家搶購,造成新北房價飆漲。
建商仍準備哈哈大笑。

第三種可能,北市買隱形眼鏡要附處方簽,現在呢?
民眾反彈+不切實際+執行有難度-->造成民眾囤貨、暫時以宣導為主、禁18歲以下。
新建案一堆,大家先囤房,等著未來改政策。
建商又有得賣了,笑得合不攏嘴。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這很重要要說三次

okdnsfht wrote:
你看錯囉~~第一段...(恕刪)

等執行下去就知道了,慢慢看吧,在這裡爭啥都是多餘的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hittaku0413 wrote:
違建老屋變骨董,大增值!...(恕刪)


我看台北市要全面都更是遙遙無期了,除非發生天災或戰爭.....

NCKUMAN95 wrote:
這措施本來就是鎖定要...(恕刪)


柯P這政策比之前超過3米6不發證,來有的迫力?會嗎?

我不覺得…

起碼…3米6,很肯定的是…連證都沒有~~建商那邊就先卡掉了~~


但這個…公文,還有得賭……

就是不找建築師開證,到都發局找人來查看為止…若是非法違建,又不自行拆除時……

政府會找人來拆嗎?

姑且不論這招有沒有效果~
我只知道,一個政策下來,商人絕對有理由漲價~

商人要漲價,需要的是一個政策,一個理由~ 就可以厚臉皮的漲價
這個法令的確令人膽顫心驚,台灣何處不是違建!

可是,台灣建築有些很奇怪的法規,可能要先改改,不然一般老百姓以後買新房更加困難,譬如:
機器室: 依造法令,拿來做房間是違法的,基本上是放冷氣主機與其他設備用的? 那麼,以後買新建案,室內空間又少一房了,等於變相漲價. 目前建商的機器室都是不大不小的,很多人拿來改掉成更實用的空間.
樓中樓: 合法樓中樓通常高六米,但是政府只准建第二層的三分之一樓地板,其餘增加樓地板是違建,很奇怪,不知限建意義為何? 基本上是每個合法樓中樓建案都會有屋主增建,依空間看來也頗為合理,所以新建案樓中樓單位就會從市場消失了,對建商與買家都不再划算,而104年九月一日以前的樓中樓就變成了熱門產品.

花大錢買了個沒外推、沒隔層、沒加蓋的房子,
不如去新北買。

台北房價漲夠了,換來新北、基隆炒囉。
柯P幫建商另闢戰場,等到基隆都漲到1坪80萬,
台北就可以認同合理的1坪120萬。
很棒的蘿蔔蹲,新北蹲完台北蹲...
房市前景大利多!

多多們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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