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信師 wrote:
這是很值得思辯的問...(恕刪)
鄉下的空房在抱怨房價高的眼裡是毫無價值的
再便宜也沒用
房價炒作只在都會區,鄉下沒人有興趣
不相信如果有人在抱怨房價高,你跟他說有一坪10萬以下的房為何不去看?他不是裝聾做啞當看不見,不然就說這麽遠,屋齡舊,那麽爛,誰要買?
EAPON wrote:
你還是搞不清楚三七.
而所謂的產權糾紛則是因應三七五減租後面產生的永佃權
但是永佃權也已經修法終止了
只有在民國99年8月3日前設定的才有效
之前已設定的永佃權則是繼續維持,因為法律修訂不得溯及既往
但是相關的規範還是適用於永佃權的舊法規定
而佃農只要超過一年沒有耕作事實又沒有核准的休耕證明的話
地主是可以請求撤銷永佃權的
並不是政府擺著讓他爛,而是有一定的法理原則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