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無忌台北 wrote:信用狀況不好貸款貸...(恕刪) 問題是...除了貸款貸不下來之外...房子沒買成...還被抽6%仲介費!!!連180萬都賠了...這難道不是仲介該負起的責任嗎???這樣對嗎???利用密密麻麻的條款來坑人的血汗錢!!!跟詐騙集團有什麼兩樣???
maxyugg wrote:樓上還有人說詐欺,...(恕刪) 人家服務業是真的有服務到客人!!!有些餐廳也開始不收10%服務費了...反正收許不收都加在裡面!!!甚至有的時候店員收錯錢都被罵得狗血淋頭了!!!但是你卻服務到連客人的180萬都沒了...還好意思收服務費喔???這臉皮是5000磅的水泥做的嗎???
Ray 雷 wrote:的確,但是如果存款...(恕刪) 沒錯...我就有個長輩就是這樣!!!年紀都已經很大了...也沒啥出去買東西了!!!整天銀行自己主動寄信用卡來讓你用...不誇張...一整年下來各家銀行加一加大概有7~8張(都是自己主動寄自來的)不然就是問要不要借錢XD
giobling wrote:如果真如分析我覺得仲介費比較合理畢竟服務都完成了(或可折收部分服務費)倒是政府的增值稅收得有點不合理 這邊我有點疑問如果是因為一次買賣產生的增值稅那請問下次買賣還會有如此大的稅款嗎?如果沒有的話,那原賣家下一次買賣的房價是會照著原價賣?這樣他豈不是賺很大?那也難怪原買家會覺得被坑,賣家有點良心應該是要返回那稅款吧!
dennis10 wrote:當然不願意會加註這種...(恕刪) 不願意的才是有意詐騙的賣方吧!自己的房子價值多少不知道?事先跟人家說好可以貸八成不然合約為何會特意寫八成如果屋主不確定可以貸多少就不要隨口唬爛不然說了可以貸八成卻又不願意加入合約那不是有意行騙是什麼?
奧德賽 wrote:就算仲介沒告知這種買...(恕刪) 這樣講就不對了如果仲介只是照著合約念過一遍就算服務那品質也太差了跟沒有仲介是一樣的啊法律問題都不解釋清楚那跟合謀詐騙有什麼兩樣被金光黨騙至少警察還會幫你抓壞人被房仲騙就真的死無葬身之地了
異鄉苦工 wrote:不願意的才是有意詐騙的賣方吧!自己的房子價值多少不知道?事先跟人家說好可以貸八成不然合約為何會特意寫八成如果屋主不確定可以貸多少...(恕刪) 無意替賣方說話,不過真的有些賣方不知自己房屋價值在哪?小弟之前陪親戚看房,有跟某屋主當面談價,結果落差差滿多的破百萬,洽談過久後,終於發現問題所在...屋主沒做功課,住了2x快30年,回我們說,當初買新屋多少,也是原價賣給你們,沒賺多少...一副我買多少新屋,就是要賣你們多少舊屋。。。聽到這 我和親戚瞬間傻住...二手屋當新屋賣(非精華地段),買賣房...真的要多做功課。。。而可以貸款的成數決定權在"銀行....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