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bog wrote:不是已經丟出來申報...(恕刪) 說的很清楚了,用國家認證的所得,權狀、稅單、現金,最沒爭議了,你電腦打的算什鬼呢?剛報完稅吧,貼出來看看啊,你一定到明天為止也不敢貼,不信大家看看我說的準嗎?哈哈哈。
LV9875 wrote:一直貼出權狀 稅...(恕刪) 你還好意思說呢?跟你一起的,一個比一個會縮,現在是在比13支嗎?別光說不做啊,權狀你貼貼看啊,貼的出來再談下一部啊。樓上我貼了G網友跟我道歉的文,何不看清楚再發言,人家會不如你嗎?當初也是很大聲,結果呢?還不是伏首稱臣.....
terrybog wrote:喔!對了兩年前的文章...(恕刪) 你眼睛有問題嗎?去把G網友那段看清楚,就因為我是58年次,跟證照、權狀ID相符,他最後承認我是本人無誤,跟我道歉,請問58年次,今年貴庚呢?
terrybog wrote:大哥別這樣啦^^ ...(恕刪) 是他自己要把謊言講的太誇張,哇 兩筆250坪的北市土地。但如果沒所有權人名字 地號,那他有公布跟沒公布一樣。不過他的娛樂性的確是蠻高的。哈😄
LV9875 wrote:是他自己要把謊言講的...(恕刪) 真的😁 ,準備啟程回台北了,下來談生意,談完才點開來看,原來他等我們這麼久了~~~看在他這麼辛苦的等就回覆他一下囉。LV大 晚上了,咱們就把時間花在家人身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