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下跌第三十二問: 我受置頂暴力了嗎?

terrybog wrote:
看來你至少超過10年(恕刪)


菲律賓進入限制解除了。
讚👍
元寶寶 wrote:
Demographia(恕刪)


你說3倍是合理值嗎?

我年薪50萬,3倍150萬,
我要住台北市信義區陶朱隱園。

你年薪100萬,3倍300萬,
安排你住南投縣信義鄉逃豬隱園。

這樣分好嗎?
3倍可行嗎?
交給你來實現居住公平正義。
登卡普 wrote:
窮人必須驅離都會區,(恕刪)


你可以快去中國喔,那邊歡迎你。
Shawn732 wrote:
菲律賓進入限制解除了(恕刪)

土匪國家的水母本性不意外。
tany3472 wrote:
你說3倍是合理值嗎?(恕刪)


呵呵,真好笑,虧我這麼認真回答你的問題。

而且我有說是我說的嗎?果然是很多都看不見的眼。

套套總是會解套的,加油喔!
元寶寶 wrote:
你可以快去中國喔,那邊歡迎你。

我現在就在中國!CHINA 的中文就是中國呀!懂?!



剛才看了一下,第31問&第33問,都被擊沉了!
不知這位兄臺為何要擊沉別人文章,還選在10點前沒什麼人看到時,

之前在這棟樓第63樓,也不過是這樣講了一下,就說我引戰,真是冤枉!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6020209&p=7

他就一直跳針問我 不買房要住哪裡?
還擊沉我文章,這真的有點像林口幫的作風。

各位說說,這樣算是引戰嗎? 原由如下:

我也在第33問解釋過了,如下:


算了,我說過不在乎文章沉,只在乎帳號是否在,
他只擊沉我文章,沒有擊沉我帳號,算是優待嗎?
我都解釋過了,為何要這樣對待一個有心的人?
元寶寶 wrote:
呵呵,真好笑,虧我這(恕刪)


我的存款只有61元,
可以用來支付3成的頭期款,
所以我能買房屋總價不能超過200元,
我希望政府能重視「居住公平正義」,
做到人人有房住。

房市背哥 wrote:
剛才看了一下,第31(恕刪)

所以我早就說了,空空跟多多的思維是完全不同的!

空方多數有被害的妄想,言論上自然會偏向虛幻。

多方大多具有市場經驗,言論上就會比較務實些。

你的仇家來自四面八方,被誰捅的你也只能瞎猜,被害的妄想就會更強烈。

人在江湖飄,哪能不挨刀,怕挨刀就不要先引戰!明白?!
離這篇文章沉沒應該只剩不到一天了
各位,盡情暢所欲言吧!

其實,我蠻感動,這麼少的文字,卻可以讓這麼多好久不見的帳號留言,
值得了!

驪歌初動,離情轤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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