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William wrote:

正派建商:

1,不炒作(哄抬)房價。
2,不偷工減料,做好品質。
3,不賺取暴利,若不能物價超所值,起碼要做到物有所值。
4,給消費者最適當的買房建議,減少買錯房的風險。
5,做好產品(房子)的售後服務,重視消費者意見。

(恕刪)


請問一下你有做都更嗎?
如果一塊地大家都差不多簽完了
剩一間臨路透天要開天價才同意簽字
你是要默默的用天價吃下來
(成本自己吞或是偷灌到每坪售價)
還是堅決守住大家的利益
放棄那間透天
改推ㄇ字型的建案?
tuan88
讚啦!!! 圍起來! 讓釘子戶最後只能蓋公廁!!!
jiahsien
OldWilliam 讓我想到士林中正路跟中山北交叉口那案子..
我們真的有不少案件就是不跟釘子戶妥協。
就是一些建商的讓步才讓當今的釘孑戶愈來愈多,也傷及整個都更改建市場。
我們過去一直很低調,不張揚,所以很多人不知道我們公司。
我們寧可努力做事,少做廣告,而把省下來的錢用在更好的品質上。
以大樓來說,你最終一定要成立管委會,那麼公設可不可以就掛在管委會名下,讓每一戶住戶當成為當然的一股股東,以此方式來解決公設登記,與大間住宅做功德買公設的問題

因為每一戶都是一股的當然股東,所以管理費也是以戶計算,大家都繳一樣的錢
cinnamon coffee
c3748816 目前以屋內坪數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對只住2人的大戶型,收取比住了5人的小戶型還高的管理費,這也不公平啊!
nerdwannabe
現在國外滿多的就是這樣做的
以停車場來說,機車一區停車場,汽車又一區停車場,有沒有發現,車道這個公設重複浪費了

如果建商帶頭,取消機車停車場,然後把汽車停車格稍微加大,改成多用途車位,同時可以停汽車,也可以停機車,是不是就可以減少部份的公設比例?
cinnamon coffee
路人39 一樣是車位,汽車位私人持有,機車位公設轉租住戶,有沒有發現其中充滿著矛盾?
路人39
cinnamon coffee 不想講就不要說[安慰]
短期內預售屋市場說不定反而可能產生最後一波銷售熱潮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在立法院已經完成三讀程序了,預期預售屋的炒作將成過去,在預售屋轉讓受到限制下,預期未來預售屋市場將大受影響。但因修正案不潮及既往,所以「短期內預售屋市場說不定反而可能產生最後一波銷售熱潮。」
socomplicated
請問如果是實施後跟投資客買的不潮及既往預售屋,可以再轉讓嗎? 如果不行,要接手也要慎重考慮
OldWilliam
應該是公告實施施行日前買的都可以轉讓。
我看到未來更好的發揮空間呢。

平心而論,我認同內政部的做法,花敬群的做法不是在打垮房地產業,而是在扼止炒作。重建一個健全的房地產市場。

以後,炒房的、亂蓋房子的將不再有生存空間。
預售屋市場將只留下真正有實力、蓋好屋的。

我看到未來更好的發揮空間呢。
胡大樂觀進取的個性,值得尊敬。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從這次修法,已經看出主管機關妥協與漸進式改革路線。
不溯及既往,殺傷力大減,日出之前,群魔亂舞。
路是人走出來的,以台灣人的小聰明,
鑽漏洞是強項。
lawtaipei wrote:
不溯及既往,殺傷力大減,日出之前,群魔亂舞。

不溯及既往並不意外
因為一旦溯及既往, 那些投資客連下車都不用想下車了
奪人錢財如殺人父母, 大概會恨民進黨一輩子
等到成屋再賣?
手骨不夠粗的撐得到成屋嗎?
小建商先撐不住爛尾怎麼辦?
等到成屋市場行情早已不如以往不是一樣?
更不溯及既往自住客就會接手嗎?
賠15%回給建商, 小建商不就死更快?
fools
認同您的看法
想問一個問題,過去20年房價漲了3、5倍,那未來20年呢?謝謝
OldWilliam
我曾分析過台灣和國外的房價上漲漲幅,大概是經濟成長率+通膨漲幅。 基本上,只要上述兩2項上漲,房價不太可能下跌。 日後,少了炒作,房價基本上是緩慢上漲。 至於房價可不可能下跌,我覺得機會很小。
19樓提到裝隔音墊,光聽到"隔音墊"就好感動,大樓明顯弱點就是一個"吵"字。
OldWilliam
政府規定2021年起,開始申請建照的建案都強制需設置隔音墊,但是我們的建案從2019年起就已主動設置隔音墊,雖然增加了成本,但我們覺得這對提升居住的生活品質至關重要。我們也沒對購屋客戶要求追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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