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917更新一樓~~~政府可以管建商的公設比例問題嗎??30%的公設是否是影響總價的主因呢?

chunan wrote:
小弟社區公設比30%...(恕刪)


公設造價比一般建物高的話,那應該要想想,公設是全部的住戶一起平均負擔的...

用這些公設,來換取每戶30%的坪數,我想對建商來說非常划算

大概算一下,假設全部的公設共2000坪,住戶數400,每戶平均分到5坪的公共娛樂設施,但5坪有到室內實坪的30%嗎,

又假設每戶坪數平均30坪,30*400戶=12000坪,12000*30%=3600坪,給你2000坪的公設,建商可以賺到3600坪的空間,何樂而不為呢?

這就有討論的空間,但這是粗淺的算法,因為不可能準確的算出來.

也許有人不想要這麼多設施,寧願家裡多出30%的空間也不一定
其實政府真的如果規定賣房子只能以室內可用面積來賣
建商當然就把房子價格提高
這樣的好處就是
就不會有某趙性老闆說
台灣的房價比國外還要便宜

這是國王的簽名檔
這種灌虛坪的規定就是要讓消費者算不出來 而算實坪的方式太清楚 建商與政客哪來的利益 有甚麼道理硬規定一定要花很多錢去買根本用不到的東西(除了安全考量外) 前幾年覺得公設比的利益不夠他們分 才又增加規定的公設比 現在的新房子祇剩大樓式的 而低賤的消費者们有選擇嗎? 為什麼政府要陪建商壓榨人民 換個角度想政府是最大的黑道而我們買房一定要繳規費 為什麼? 因為台灣快被賣掉 所以政府哪管你這麼多 最近那個傢伙 說要肅貪 應該請他先從這區塊去瞭解吧 這樣的規定公設沒有問題嗎? 這裡面沒有官商勾結嗎? 我個人覺得除了安全考量的公設外 其餘不能強迫人家接受 可以讓消費者選擇自己的需求吧 不然跟共產國家有甚麼差別
推一下這篇文章,
在建商在想著趁升格壓榨買家、
政客正想著如何去瓜分統籌分配款的同時,
誰能真正為辛苦打拼的老百姓想想,

為什麼房子的公設比30%算出來的總坪數遠大於實際存在的公設?
為什麼公設總是一團雲讓人搞不清楚?
為什麼總價是用總坪數(實際加公設)X單一價格算?
為什麼管理費也是用總坪數X單一價格算?
為什麼財團總是不用對買家交代只要會說服政客、會懂得轉嫁?

stish wrote:
怎麼不考量容積率?最...(恕刪)


這才是重點
轉貼 雅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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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建築法規稍稍了解一下
例如『商三』﹝第三種商業用地﹞建地

商三建地規定【每一縣市規定數字不一樣】
建蔽率 65%﹝100坪土地只能建 65坪土地﹞公設比
容積率 560%﹝可建 1坪土地可建 5.6倍﹞
等於100坪土地只能建 65坪,所建樓層總面積 65坪 X 560 = 36400坪
最重要是....地下室與『陽台』不納入容積率內
所以大樓所建實際容積率可能是 800 - 900%
原本可建平均的坪數只能建 10樓,可是一樣平均的坪數卻實際建 15樓
就是利用『陽台』不納入容積率內
所以檢查等待發執照,一定要有牆區隔陽台
檢查發照後才把牆打掉,房子內空間感覺變大

賺的人是建商﹝再賺多出的容積率賣錢﹞
而買的人是住家包含陽台與公設比,多少坪就要多少坪去買
大樓所建實際容積率 900%所賣也是 900%﹝買的人需再加公設比部分﹞
而發照檢查坪數不會把陽台納入容積率計算
所以明明 900坪,檢查卻是 560坪,多出 340坪屬陽台部分

對不懂用『外推』比較混淆,以為增加或多出
先暫除公設比問題
你買坪數 30坪就是 30坪的錢去買
而建商給檢查可能是 25坪,玩數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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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只要是不計入容積率又可以賣錢的坪數
建商一定是想辦法弄到最飽
真的是賺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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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監委要查公設比這方面是不是
看看政府是不是不作為
給他一些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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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1972 wrote:
容積率 560%﹝可建 1坪土地可建 5.6倍﹞
等於100坪土地只能建 65坪,所建樓層總面積 65坪 X 560 = 36400坪...(恕刪)

這樣算的話那房子應該不會這麼貴!容積率多算了100倍了啦,100平的土地可以蓋36400坪?

容積率建坪應該是100x560%=560坪。
sean1972 wrote:
這才是重點轉貼 雅虎...
建蔽率 65%﹝100坪土地只能建 65坪土地﹞公設比
容積率 560%﹝可建 1坪土地可建 5.6倍﹞
等於100坪土地只能建 65坪,所建樓層總面積 65坪 X 560 = 36400坪
最重要是....地下室與『陽台』不納入容積率內
所以大樓所建實際容積率可能是 800 - 900%
原本可建平均的坪數只能建 10樓,可是一樣平均的坪數卻實際建 15樓
就是利用『陽台』不納入容積率內
所以檢查等待發執照,一定要有牆區隔陽台
檢查發照後才把牆打掉,房子內空間感覺變大

賺的人是建商﹝再賺多出的容積率賣錢﹞
而買的人是住家包含陽台與公設比,多少坪就要多少坪去買
大樓所建實際容積率 900%所賣也是 900%﹝買的人需再加公設比部分﹞
而發照檢查坪數不會把陽台納入容積率計算
所以明明 900坪,檢查卻是 560坪,多出 340坪屬陽台部分

對不懂用『外推』比較混淆,以為增加或多出
(恕刪)


要引用別人的,也要先想想對不對,不要引用錯誤的資訊,在Internet時代蠻重要的。
大家都在遊戲規則下玩,實坪計價與虛坪計價有不同的玩法,
買幾百萬的房子要先作作功課,知道自己的需求,不要老是抱怨要別人幫你
作的好好的。

事實上,大家所擔心的問題,政府都有規範,例如,陽台最多只能佔1/8,
買房子時,合約書上各部分的坪數都有記載,如有不符,也有懲罰條款,
地政機關也不敢配合建商亂登記。
至於偷來偷去的(例如陽台外推)的問題,這是建商與消費者雙方的責任,
如果大家都不要這樣,建商能變出什麼花樣?

我不覺得以前以實坪計價的公寓有比較好,我非常不喜歡那種環境。
現代大樓住的品質好的太多了。

不是每個人都計較要室內多少坪,像我們大樓公設比27%,大家都有停車位,
陽台沒有外推,管委會也管的很嚴,我很喜歡。
我買房子時,如果建商說要「陽台外推」,「把一部份電梯廳小公納入室內」,
「機械室納入室內」等偷來偷去的,我一律不考慮。
事實上,我也看到不少蠻正派的建商。

我不是說現在房價合理,要自己判斷。
但是用實坪虛坪來討論,方向錯了。


我想要幾隻安全梯~這都是政府專家學者凝定的
我想建商也不想把公設弄得這麼高
讓自家的產品不好設計又不好賣吧...

很多東西用不到都嫌多餘
等你要用沒的用~又罵政府沒做事...
就像保險一樣
每年繳那麼多錢
沒用的時候好像在浪費錢
不要等到出事的時候
才在怨恨說
早知道.....
看了這個討論,我找出我的契約書
公設比為26%,公設面積包括
門廳,走道,門廊,樓梯間,電梯間,梯廳,廣場式頂蓋形開放空間,公共服務空間,噴泉池,消防泵浦室,台電配電場所,水箱,蓄水池,電信室,公共廁所,防空避難室,配電箱,排風機室,電錶區,發電機室,資源回收室,機械室,污水處理機房,屋頂平台,屋頂突出物,車道空間 ,休閒設施及依法令應列入共同使用部份之項目皆屬之.

其中比較訝異的是:
1.噴泉池:沒有頂蓋,也算公設
2.車道空間:汽車停車位已分攤了9.3坪公設,這是不是灌在附贈的機車位上呢
建商真會算,119個機車位都是獎壢停車位(119/7=17,算17個汽車位),用畸零小空間賺了容積率,如今又將部份車道坪數灌進公設,多賺一筆(如果算到汽車停車位就賺不到了)
3.屋頂平台:這不是沒有頂蓋嗎?而且面積很大,怎麼也算,還是另有所指.
4.水箱:是指水塔吧?大樓連水都要公設,地下室蓄水池,加上水塔.透天的水塔應該不算坪數的.

alex6619 wrote:
看了這個討論,我找出...(恕刪)


怎麼算,哪些可以算,有政府在把關,就不用太擔心了。權狀的公設沒列那麼細。
最後確定權狀登記各部分的坪數和合約的相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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