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所得抓漏,最終倒楣的會是租客!

總知領死薪水小老百姓的一分一毫賺來的錢其實就是那麼的清楚,跑不掉的。

大戶就不一樣了,多出的成本轉嫁到別人身上,或者是搞個公司行號靠行,很多單據都是可以拿去報帳的。

很多有店面的路邊攤本來便宜又大碗人潮很多,幾年前國稅局開始盯上這些店後開始要開發票,馬上不是直接漲價,就是內容縮水。這是一樣的事情。
想漲房租就老實說吧!


想逃漏稅就老實認吧!

kuofm wrote:
您應該沒開過公司喔?!

公司的房租申報方式與個人不同。
公司想要申報房租費用,
一般是拿租約去公證,
然後每個月會計師提列房租費用。

假設租一間店面租約月租6萬,
就是每個月付5.4萬給房東,
另外,
房客在每個月要去預扣10%所得稅6千元給國稅局,
是房客付的喔!
扣繳義務人是房客。

然後每年國稅局再計算房東總所得,
多退少補這樣。
我想就算房租漲
房客也得繼續租下去
因為它們短期內買不起房子
所以房子租不出去的情況應該不會太嚴重


市場供需會平衡根本不用擔心

現在政府的財政收入不像之前那麼寬鬆
會找這些之前沒有注意的稅金漏洞抓稅是可以預見的

租金上漲反映給房客
又不是每一個房東都一定會反映
現在租屋市場越來越透明
網路資訊發達
很難有壟斷的狀況會發生

市場機制會平衡
根本不用擔心

像這樣灰色的收入地帶
在政府財政收入緊繃的趨勢下
抓的會越來越緊

yunyunhome wrote:
政府這招只會拉高租金...(恕刪)


典型三人成虎的發言



動不動誰倒楣,誰又吃虧了

下一個發言又誰要該死了?
lulalla wrote:
很明顯你沒有用列舉制...(恕刪)


您只是繞著房東與房客用一樣的級距申報...

但是你忽略了, 房客有機會因為列舉房租扣除額 使得級距下降....

其實以主計處公布的資料來說, 這個級距的人其實不少...

用您的例子 房客列舉12萬的房租扣除額, 房東申報13.68萬的所得...

如果房客因此稅率從12%--->5%...

就算房東把1.68萬的稅全部加到房租...事實上房客的負擔還是減輕了....

但是對於房東而言是否會加這麼多租金, 我認為在市場機制運作的情況底下...

房東不太可能因為這樣把所有的成本轉嫁給房客....房租太貴就沒人租了...
建議政府要針對所有的所得課稅,不要只針對房租,一堆菜市場賣菜、賣豬肉、賣水果的,每天看他們開賓士進出,所得稅也不用繳。政府要做,就要做到徹底公平,否則不要做。

pych wrote:
不公不義的事, 還大...(恕刪)


這位大大講的話真是到心坎裡了,
憑著自以為對所有人有利的論點,
就對擺明不對的事實加以論述,
稅制的起點就是富者幫助窮者,
如果照板主的論點,都不抽稅不是最好!?

公道自在人心。

inmywayin2004 wrote:
這位大大講的話真是到...(恕刪)


樓主的意思很明白, 擺明就是說就算政府強制課稅

這些稅還是會轉嫁到房客手上, 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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