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支持鼓勵!


裝天線 wrote:
我想...屋主一直被...(恕刪)


大大您好,非常感謝您的意見指教!
小弟先前也對仲介說了無數次同樣的話,但得到的回答只有一句,叫我去跟法官說
我會在法庭上好好的對法官說個清楚的!
最好上法院,法院是公開的場合!
我把全部通通都公開也就沒爭議,讓大家看清楚仲介簽專任約是如何在玩違約賠償的手段!
為何不將妳所訴說之事.重新整理整理啊(應該還在吧)

一並將所有證據資料重現..讓我們消費者斟酌知曉...仲介如何展開求償之路啊

(額))))))))別口說親身經歷..但又卻拿不出證據唷...

下次有機會

lily3682 wrote:
為何不將妳所訴說之事...(恕刪)


保留+1
lily3682 wrote:
為何不將妳所訴說之事...(恕刪)


~~~不是我不寫,而是怕了???

莉莉阿~~

(額))))))))所以怕了就不敢寫..所以也就不用寫了..
(額))))))))你2011年嘗盡人世間冷暖,遭受到無數坑蒙拐騙.單單一件案子.就賠給仲介.還三七分咧...想同情你都沒機會.你該不會想誤導版主也跟你一樣下場吧(這樣可不好唷))))


你不是仲介我沒必要跟你周旋.本人也不是仲介.不用挖坑讓你跳

今天專任約這件事若是搞不定造成版主損失 那在我看來.全台灣仲介們大可依樣畫葫蘆.任意自行加註 賺取委託人的違約金為樂?

你認為簽一般約以後就可以百分百沒糾紛了嗎??
到時候又在買賣契約書等..大作手腳.任意加註有的沒的..又可賺取違約金........不說了就這樣








奇怪.剛剛莉莉#122寫了這麼多
怎麼一下子都刪了
真不好玩沒意思誠意不足
都沒留底說
lily3682 wrote:
為何不將妳所訴說之事...(恕刪)


小弟之前有跟仲介對話的內容簡訊皆保留!
簡訊第一則就是店長寄給我買賣成立,要我出面簽約不然會違約罰錢!
小弟求證後e-mail寄給我看的是塗改後的要約書,底下有買方的承購條件要我簽名!
這樣的要約書算是買賣成立嗎?
上法院就直接拿給法官看就好了,簡訊內容以保留不用再重新整理,反正講來講去還是那些話而已!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不是我不寫,而...(恕刪)

今天專任約這件事若是搞不定造成版主損失 那在我看來.全台灣仲介們大可依樣畫葫蘆.任意自行加註 賺取委託人的違約金為樂?

這版是陳小春版主的版,我覺得還是專心討論他的問題,所以刪了...不可宣賓奪主...
說真的,以目前版主的態度及手上有的東西及仲介的粗躁手法,我不覺得版主會輸,
光要約書塗改不給看,上法庭仲介就可以趴下了...
只是仲介會一直糾纏,真的很勞心勞力...
仲介現在是虛張聲勢,看可不可以嚇到人...
但也別忘了,仲介也有養一群律師,專門在搞這些事...
畢竟只靠賣房衝高不了營業額,需要一些違約金來提高營業額,不然店面租金那麼貴,怎麼付?
另外全台灣仲介都一直在用這個手法阿,被專任約坑殺之前,根本不會注意這些事,
被坑殺之後,上google一搜XX房屋(其中一個X,你可以隨便找個知名房仲換上去搜),
從南到北,各家仲介,幾天前及數年前的案例,全都跑出來,一堆人上網求救,
但怎麼看不到有人管呢???真納悶???是不敢得罪財團嗎???





lily3682 wrote:
今天專任約這件事若是...(恕刪)


仲介利用專任約的目的就是可以好好的搞賣方,反正房子在合約期限內等於是仲介的了,別人也無法插手!
一般人一生中能買賣幾次房子?怎會懂得買賣屋流程與合約陷阱,簽合約時仲介也不可能解釋的啦!
上了法院,法官只認字不認人,只要是簽了就甚麼都不用講了!
請律師也沒用的啦!
陳小春2525 wrote:
小弟的要求是把買方另外附加的承購條件這一條刪除〝簽約前買方須入屋內看內部格局以及現狀的安全措施〞!
因為裡面有牽涉到安全措施這種模糊性的條件,我沒有辦法同意,而且買方還要進房去拍照,這個我難道不能拒絕?

買賣成屋世界上沒有人不看房就下20萬握權金的啦!
別傻了,不要再繼續幻想了!


所以說是"簽約前買方須入屋內看內部格局以及現狀的安全措施〞.兩項妳都不同意?還是指有一項安全措施?

誰說沒有人沒看屋就付斡旋金切勿狂下斷語.到是買方沒看屋況直接付訂金的是比較少見
買方付斡可能是仲介引導先付斡旋在看屋等等可能.不管如何當初你就該跟買方碰個面瞭解到底買方訴求為何.現在也不用在這瞎猜這齣戲到底是不是"阿共的陰謀"說錯了是~仲介的陰謀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案情不單純...
好像是假買方..討違約金??

既然仲介如此積極要求賠償 也只有陪它玩(訴訟)到底..

別忘了..告訴仲介此案成立後你也會反告它...誣告 ..或請求公會賠償損失..
(恕刪)


哪裡不單純???
買方所附條件條件又不是不合理說真的是賣方過度謹慎(也不能說是錯).況且也付了20萬斡旋金.

陪買方玩到底?
賣方直接喊成交並依照"房屋現況說明書"承諾之現況交屋即可.要看屋給你看個夠..
假買主?20萬是假的?轉定金後買方不買是不能沒收定金賣方不能轉守為攻?

小是化大 無事生非 火上加油 並非處理事情的良策.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買方斡旋轉訂金的20萬 毀約後仲介全拿 怎麼算都是仲介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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