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亦法?人民就該承受那古代領主有初夜權有人結婚的話新婚夜要把新娘給領主去爽不然就要殺頭那也是要遵守的惡法嗎?大家的老婆初夜為什麼不給高官拿去爽一下呢?反正惡法亦法呀大家還是要遵守不能反抗呀老百姓的賤命就是這樣的呀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在那邊說什麼瞎的惡法亦法等到法律規定初夜權大家的老婆被警察抓走初夜要讓給大官去爽我看大家還說不說得出這種話別人的家園因為政府與建商因為玩弄惡法被強拆掉反正又不是你的家所以才說的出這等風涼話
vcvchaha wrote:不是建商把他家變成袋地,而是他家本來就是袋地,他原本的道路是別人的私人土地,只是王家一直占用而已,而王家占用那塊地的主人同意都更 王家用這條道路不叫做佔用那個東西叫做既成道路我國有既成道路處理條例(也是個惡法),政府有權可以徵收,但是政府通常沒預算徵收,所以擱置著讓人民繳稅,也不可以拿來蓋房子原來跟都更條例牴觸就自動無效了呀?王家持有那塊地都已經六代了,從清朝就開始居然還被當成釘子戶這個都更條例真是恐怖那些說拆得好的人,哪天拆到你家就不要哭吧
都更不應該只是拆除蓋新大樓不過結構老舊危樓不拆真的說不過去絕大多數的房舍都是過渡時期蓋的當時房子沒有永續建設概念加上20~30年純粹以機能為主的加裝更新整個台北市看起來跟大陸二三級城市差異無幾政府應該培養的是居民愛地愛居住環境的觀念而不是拼命擴建搞室內設計骯髒破舊的外觀每天看帶朋友甚至外國朋友來不會覺得很丟臉嗎?居住環境不只是政府的責任當然這又是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