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K wrote:
什麼叫盲目執行? 依...對於法院的執行命令,執行單位沒有説不的權利,更沒有裁量是否執行的權責,郝龍斌可以認為法律不妥,可以認為判決不公,但是他沒有任何資格推翻或拒絕執行法院的命令,判決的是法院,不是郝龍斌!
台灣人理盲濫情,哀哉!台灣人(恕刪)
呵呵~~
那台北巿健保費大法官釋憲都說要北巿府繳了,有沒有依法行政呢??
台灣人真是太不懂法治的真義了,只有馬先生及好先生之類的中國人懂!!!!!!
benison868 wrote:你恐慌就對了,這樣你才能被王家利用去抗議
benison868 wrote:..你還是恐慌,重點不是罵依法行政..
benison868 wrote:而是法誰定的,立委阿,討論個半天,卻很少看到人檢討立委,完全是錯誤的方向
benison868 wrote:都更法提出拒絕的時間不算短,一開始就依法提出拒絕就對了,
不要像王家一樣,不依法提出拒絕還參加都更相關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