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俸一個月有十幾、二十萬,水電減免,出遊還國家招待。那把多的錢,拿去投資啊。

基本上退休之後就不是公務員了 國家不宜拿國家的錢去補助私人旅行 就算是一塊錢都不適合
但是關於退休俸 我只能說 他們是合法領取這些錢 就算你我看了再不爽 也拿他們沒皮條
除非修法 台灣是法治國家 不是媒體治國 標題殺人
我覺得問題的癥結是,

1. 公務體系的薪酬是訂死的, 無法隨著每年物價或是整體景氣彈性調整 (調整是指有可能加, 但也有可能減); 相對地, 民營企業的薪資/獎金就很有彈性.... Ex. 當初的 18%, 如果是訂為 (五大行庫平均利率 + n%), 這樣應該會好很多.... 就是訂一個公式, 讓公務員的薪資調整有所依據, 而不是淪為政治考量; 月退俸也應該如此

2. 目前公務員的很多酬薪或是退休制度, 都是由公務員自己提, 再交由立法院; 立法院的審議往往沒有考慮財源, 也容易因為選票考量全數通過.... 我個人認為不應該由公務體系主動提出.... 這有點自肥的嫌疑

3. 我建議軍公教人員的退撫費用, 應該仿效全民健保的 "總額預算制", 就是每個人照制度積算點數, 每年結算後就可以知道來年每個人可以領到多少錢... 這樣可以避免拖垮政府的財政

重點是
沒人逼你去當軍公教

去了之後又說沒自由

在去之前難道不知道沒自由嗎?

自由與不自由都是自己選的

軍人不自由不是今天才出現

這一點不足以拿來做討論

排骨酥1212 wrote:
重點是沒人逼你去當軍...(恕刪)


犧牲了自由換得的福利,現在想剝奪又是哪招?
軍公教人員最大的問題是時空錯亂
以前代遇差所以福利多 總合和民間差不多
好大帥多次的人為大加薪
一聲令下 退休後多領20年的加薪

目前在領退休年金的 本來就是公平的 只是他參考的薪資是現在的薪水
所以亂掉了

80%的所得替代根本沒問題
問題是 你把參考基準定在退休前5年最高的薪水
這問題就非常非常大了
30年前你一個月領3000 退休前領 9萬 差20倍
目前認為領 7萬2就叫 80%的所得替代

實際上他在職25年的平均薪資可能不到4萬
所以所得替代實際是 72000/40000 180%

只要修改所得替代參考標準問題都沒有了
應該改成 在職期間的平均薪資
這才是合理的


皮很丘 wrote:
屁!!你又在鬼扯,是...(恕刪)

85年以後進入公職體系就沒有18趴的年資,假設一個人80年當軍公教人員,25年後退休也就是105年,退休金領五百萬,退休方式有全退及月退,全退才能領18趴但依年資比例提存台銀,也就是只有100萬存台銀來領18萬的利息,其他4百萬僅有一般定存兩項利息合計一年25萬,笨蛋才領全退的退休金.我85年進入公職,比我早10年左右進入的學長算過,全退領18趴的話,一個月只能領到2萬多元,有誰會領呢?倒是月退可領到本俸的八成,約5-6萬.
該檢討的是月退制度,不改善的話,我們年輕的可能領不到月退喽.
lung911 wrote:
85年以後進入公職體...(恕刪)


你又在瞎扯..

退休金有一次領取(全退)與月退沒錯,但無論是全退或月退可優存(及18%)額度都一樣,

且軍職除了公務員退休金還有還有軍保退伍金.也就是領了退伍金後拿錢去優存.

旅遊就旅遊,又有有心人要拿這個出來鬥臭國軍了。
你到社會上,認真一點賣,可能年收有破200萬
當公教人員,確是要擠破頭的去搶那小小的位置
那我也可以用醫生來比阿

PAN1623 wrote:
鴻海可以不爽不要幹,以前還有股票配

軍人可以不爽不要幹嗎?

可以阿,退伍不就好了
我就當四年就不幹了,一樣給他領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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