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這麼緊張幹嘛?又還沒確定。這心態不就像當初教改時,家長也是這種心態啊,政府不可能亂搞吧?會考慮學生權益吧?不會搞到學生高分落榜吧?是嗎?事實證明,會考完後哀鴻遍野,很多學生不知怎麼填志願,考了5A++卻輸別人,高分低就,只好再考特招,認為我杞人憂天,但我並非無的放矢。
所以現在一屋換一屋也算投資客啦?投資客標準越來越鬆啦,以後乾脆說買屋就是投資客。
dudance wrote:
人一生中是會有換屋的需求, 但換屋族聽起來是沒事就在換屋 ...

沒事就要換屋, 那租屋才是你真正需要的, 什麼稅都課不到你身上.

不然, 你口中的換屋族不其實就也是投資客了嗎?...(恕刪)
標註一下慢慢看!
calvinshiu wrote:
換屋族,請站出來反對...(恕刪)
還是搞不清楚。 有沒有那位大能可試算一下賣屋所得稅金,
台北市一般區市值3000萬房子, 持有2年和持有10年的稅金差異。 新制如果為了打房,持有2年應該稅金較高吧。

calvinshiu wrote:
所以現在一屋換一屋也...(恕刪)

樓主擔心的也不無道理,不過也是得看他條例先討論出來再來看看吧,反正沒換屋需求的人當然不會有什麼感受,等到有想要換屋時,被課到才會覺的痛,大部份的人因為不是投資客,只是需要換屋而己也被課實價房屋交易所得,到時想唉都唉不出來,就等財政部對自住房屋一間要換屋時先買後賣的情況要怎麼解說吧
如果全國其他地區有房,不管是只有你名下,或是好幾人共有,實價課稅,最高可能課到房價40%,如果確定名下一房,不用擔心。要換屋,先賣屋比較保險。
pj_mobile01 wrote:
還是搞不清楚。 有沒有那位大能可試算一下賣屋所得稅金,
台北市一般區市值3000萬房子, 持有2年和持有10年的稅金差異。 新制如果為了打房,持有2年應該稅金較高吧。...(恕刪)

Johnny_depp wrote:
其實並不怪! 兩年其...(恕刪)


兩年已經夠投資客轉手好幾回了,怎麼還要吵糖吃,真是貪心不足啊。
J大巴掌打得夠專業。
反對事情很容易
說出聽起來對的事情很容易
說出台灣人認同的話也容易
要做出符合台灣民情對的事情,恐怕是目前最難的事
麻煩想把人打成投資客的人,與我打賭,我願意提出財產證明,證明我的敘述就是我目前的狀況,如果我所言有假,願意賠錢,如果非你們敘述轉手好幾回的投資客,則你們捐錢給公益團體,如何?
朱八 wrote:

兩年已經夠投資客轉手好幾回了,怎麼還要吵糖吃,真是貪心不足啊。
J大巴掌打得夠專業。...(恕刪)
謝謝。 這樣說, 如果有專業投資客, 每兩年買賣一次, 新制還是沒辦法嗎? 那以現在的行情, 獲利平均每年百萬可期。 這叫打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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