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假設建議修法成下列兩種方案給各位選擇:1.全台北市民(全台灣皆可)在憲法保障下~每人應"享"有一戶居住房子的權力!!就像國民身分證、全民健保一樣~並且地點以抽籤做決定!!2.就是柯P第二戶禁止貸款的政策以上兩點~各位認為哪一個比較好?
台灣房屋自有率太高, 目前處理住屋問題有三點SOP1. 重視弱勢者對貧富差距的感受2. 擴大社會宅讓符合資格的人申請,但要有一套長遠的管理機制3. 因為房屋自有率太高,用打房政策讓房價下滑得不到多數民意支持,房屋市場應該回歸市場機制及擴大都更
銀行的錢,不借出去,放在銀行,能賺錢嗎?雖然是第2棟不能貸,那用別人的名子總行吧。假設;我今天已經貸款買一戶自住房貸繳了10年,打算換屋,看到一間不錯的物件。因為是第2棟,銀行說不借我那我就要拿全額付清嗎??假設;我為了要買第2棟,用我小孩的名子買還是可以貸款,對吧,又假設我第一棟買1000萬房貸也繳的差不多了,我該多少賣出呢?純討論,我也不知道答案
lulujc3u wrote:假設;我為了要買第2棟,用我小孩的名子買...(恕刪) 對於想換屋的人來講,這個第二屋不能貸款的想法的確會碰上一些麻煩,若是夫妻可能好解決,反正夫婦兩人就可以買兩棟,夫婦之間的財產贈與也是免稅的。可是用小孩當人頭就會有問題囉,尤其是未成年沒有賺錢能力的,那是會被追稅的。
齋楓羽 wrote:我覺得這個政策可行性很高,因為台灣的房價越炒越高,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投資客轉給下一個還是投資客,下個投資客轉給下下一個,他還是投資客,這就是短期內房價炒高的最主要原因,而資金的主要來源當然就是銀行的貸款,柯市長提出這個想法當然還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但是主軸就是在第2棟不準貸款,也就是人人有房住,又可以壓抑投資客。我相信柯市長這政策,感覺還蠻符合目前全台灣大多數的民意~(恕刪) 有道理桃園也已經限貸,確實有明顯止住房價上漲
lulujc3u wrote:恩 這樣或許解決了第...(恕刪) 如果要防止一棟換過一棟的投資客,限制改變登記自動住宅的頻率,到一年一次之類的就好了。其實不要說不准貸款,光是限縮貸款就夠瞧的了,現在只是加上同一人名下第二棟強制限縮貸款的規定而已。至於房價能跌多少是市場機制,只要限制炒作的目的達到就好,如果房價完全沒影響,表示地段搶手,也怨不得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