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都懶得來了,換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上來再亂
一句話,台灣法律從頭到尾都是實坪制,政府從來沒規定過什麼虛坪制
虛坪制是建商搞出來的,政府唯一沒做的事,就是沒有禁止建商這樣亂搞
實質的地政機關登記,完全沒有什麼公設比例的,持有面積多少就是多少,頂多露台分開算
看來這邊沒幾個人知道,台灣的集合住宅,過去公設都不要錢的,法律沒改,以前為什麼公設不要錢?現在要錢?
我有一間1967年建的電梯大樓,在台北市忠孝東路敦化南路口,不是全台北市(恐怕也是全台灣)第一間就是第二間有電梯的民用住宅
(日據時代的百貨公司已經有電梯)

我這間大樓公設根本沒有算錢,電梯間樓梯間都是送的,更誇張的是一樓門廳還登記在建商兒女名下給大家免費用,後來建商兒女欠債把門廳與管理員用的地下室轉讓給債主,債主上門來跟我們大樓管委會勒索要收租金,去年才打完官司,當然管委會勝訴
建商沒把公設平均登記給住戶是建商的錯,何況債主只有建物權狀沒土地權狀,老大樓只要拆掉都更,債主就什麼都沒有了,拜託管委會跟他買下建物都來不及,還找管委會麻煩?自尋死路。
另外,汐止有名的瓏山林別墅社區,整座社區內部的道路,幾十年來也一直登記在建商林榮三個人名下給住戶無償使用,社區公設在購屋契約上也都寫明"公設是附贈"
難道聯邦集團林榮三腦筋比版上各位笨?公設與社區道路無償送給住戶使用了幾十年到現在都無所謂?
因為公設本來就是用送的啊,國外過去如此,現在還是如此。為什麼台灣現在改成要錢?
前面很多人說了,改實坪只是拉高單價,結果還是一樣,既然一樣就改啊~ 只是回到以前的正常狀態而已,怕什麼呢?
怕沒有混水摸魚的空間了嗎?
現在歐美日本的集合住宅與別墅社區,公設也跟以前的台灣一樣全都是免費贈送,連最愛炒房的西班牙、愛爾蘭與冰島也一樣,他們的建商都是昏頭了嗎?公設那麼貴他們怎麼都不知道要算錢?
當然不是,光是賣主建物本身建商就已經賺到半夜都會笑醒,送公設算什麼?大片道路無償給住戶使用也不痛不癢
公設要計價,找遍全地球也只有香港和台灣,還有現在被港商台商帶壞的中國大陸
台灣也不過是近20~30年才開始這樣瞎搞公設要計價,只是以前不敢玩得太過火,購屋民眾也不懂,政府官商勾結要撈一筆就裝沒看到,短短20幾年公設計價就變成應該的了,這串文還一堆無知年輕人以為公設要計價才對,幫著建商喊無良的話術。
過去停車位也沒人在納入車道計算,後來建商搞成要分擔車道面積,一個車位變成十幾二十坪在計價,不是政府要這樣規定,是政府沒規定!!放任建商亂搞!!
政府可以要求防災消防通道等公共設施要增加多少,逃生梯至少要兩個,這都很正常,歐美國家也是如此,但拿這個來當藉口說公設要算建商成本的只有中港台,其實增加這些法定公設成本與建商的利潤相比根本九牛一毛,完全不會影響建商的利潤。建商只是要更多可以A錢的模糊空間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