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不給窮人住 難道要給富人住?

cougar2015 wrote:
台北市沒錢?沒地,沒(恕刪)


奇怪,你不懂什麼叫就事論事嗎? 那間本來就是台北市直屬的收容所,你去台北市社會局網站就查得到。

遊民愛住哪關我屁事,不要鄉愿來合理化你的錯誤,那間就是台北市直屬的,法律沒有規定台北市的單位不能設立在新北市。

我就是在說你質疑台北市收容機關在新北市於法來說合情合理,不用扣我其他帽子。
一鴛一 wrote:
你是不是沒辦法理解呀
一直扯繳稅
我指窮人就應該要有自知之明
在首都沒競爭力就別浪費社會資源
去中南部生活不就好了
在台北市自虐幹嘛

還有
你喜歡繳20%40%稅是你的自由
還是你希望聽到我恭維你
是這樣的話我也可以恭維你幾句讓你開心一下

沒競爭力就別浪費社會資源
換說法是沒競爭力就別北飄上台北找工作生活

你只有被砲的分。
cougar2015 wrote:
沒競爭力就別浪費社會(恕刪)


北漂年輕人租得起有競爭力很好呀

租不起就南漂

這麼簡單的生活道理都不懂嗎

這麼喜歡自虐,怪政府囉
cougar2015 wrote:
怎麼,出生就在台北市(恕刪)

秀這些那有可信度?存簿扣繳憑單怎不拿出來?用喊的40%也隨便不是?
apanpan wrote:
社會住宅法源...
第 3 條
定義:
社會住宅:...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

第 4 條
社會住宅提供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比率出租予弱勢者...(恕刪)

這樣說起來,30%租給弱勢就算及格了,那柯P說不希望全租給窮人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至少是不違法... 至於什麼具體定義叫做「弱勢者」,我不太確定...
之前有篇新聞是公宅還社宅忘了

租客住戶反應櫃台管理員服務態度不太好

感覺是連管理員都看不起這些住戶 

社宅只租不賣全都租客

租客哪來身份能當管委會?
先前還有篇新聞

北市府將弱勢精神患者照顧單位

安置在北市府公宅的1樓

在1樓讓患者有需要送醫時方便

結果公宅住戶也反對

反對理由自然是光冕堂皇

弱勢瞧不起比他更弱勢的

考38分笑考18分的成績爛



也只能安置在政府公宅

哪可能免$放私人豪宅
qqaatw wrote:
奇怪,你不懂什麼叫就...(恕刪)

古早還在公司上班時

也有高雄北漂仔常說他們高雄是多好又多好

我就問他既然高雄這麼滴好 怎還要北漂天龍國

要不要明早就離職回高雄

速速滾回下港中南部

然後北漂仔就不講話了
狠簡單的道理

你看過立院為了美國豬在打架

可是瑞凡

再過個100000年

你也看不到為了高房價在打架滴


lichujen wrote:
秀這些那有可信度?存簿扣繳憑單怎不拿出來?用喊的40%也隨便不是?

需跟你證明,你那顆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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