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坪制只是行銷詐術,掩蓋實際房價其實很貴

一鴛一 wrote:
稍微看了一下馬尼拉房...(恕刪)


你找馬卡蒂附近還會有更高,如同找信義區、大安區是一樣的道理!

你可以看看帕賽市跟達義市,都親民很多,至於治安杜特帝上任以來,好很多了!尤其是把老美的毒梟趕出去後更好!

這次疫情下來,菲律賓的房產也下修很多,你現在po在之前都是2倍以上的價格了!
Ace.H wrote:
此坪非彼坪,懂嗎?照...(恕刪)


怎麼會不是同個坪了

只是一個把虛的剔除,一個把虛的含括在內!

光是看單價,就足夠讓人卻步!

你說900萬有沒有人買,當然還是有!就像是在台北市買大牛有地方跑嗎?一樣的概念!

不是每個人都要當盤子,相當盤子的就去當,但是現在是每個建商投機客都想忽悠人去當盤子,不然怎麼下車
terrybog wrote:
我自己在馬尼拉的房產,他們只賣實坪的部分,其餘公設部份全部歸屬建商,且要負起維護管理的責任

建商倒了,誰來維護?
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怎麼知道,公設成本沒灌在專有坪裡,然後再跟住戶收管理費(其實是租金)?扒兩層皮?
台灣不是沒有這種例子。我知就有一集合住宅,地下室屋主無產權,由建商收費管理。幾年後商把使用權賣給社區外的人。住戶才然發現原本可以停車的地下室都不能進去了。
凡事有利就有弊,同樣的制度芋國施行好好的,在台灣就漏洞百出。
terrybog wrote:
我剛剛前面說了,公設應該歸屬在建商,因為是他們想要做的花枝招展來吸引顧客,那麼他們就應該負起維護及保養的責任

不對,人家做打扮得花枝招展出來賣,你可以擇不買,不能要求人家免費讓你爽
terrybog wrote:
怎麼會不是同個坪了

只是一個把虛的剔除,一個把虛的含括在內!

光是看單價,就足夠讓人卻步!

你說900萬有沒有人買,當然還是有!就像是在台北市買大牛有地方跑嗎?一樣的概念!

不是每個人都要當盤子,相當盤子的就去當,但是現在是每個建商投機客都想忽悠人去當盤子,不然怎麼下車



坪數和價錢是假設..就拿30坪虛坪和19.5的實坪作假設吧

假設30坪的權狀要3000萬的情況下...也就是這篇一直說的虛坪1坪100萬.

改成實坪..你認為建商或賣家..會只賣1950萬??

一樣一坪只賣你100萬??

是嗎??
Ace.H
就是有這種用虛坪單價當實坪單價看的人,實坪制才實施不了。建商全關門,全台屋主都出來閙革命了。昨天買3000萬的房子,今天只剩1950萬[怒]
terrybog wrote:
全部都是如此啊所以他(恕刪)


哇靠

泰瑞哥

菲律賓平均工資多少

他們買得起馬尼拉幾千萬的房子嗎

我看你說的帕賽市也不便宜

也是要破千

千萬以下的都10坪左右而已

還是實坪制

以菲律賓當地的薪資

台灣青年頂多是失望

菲律賓青年是絕望了吧

還好他們知道繼承老房就好
terrybog wrote:
我剛剛前面說了,公設應該歸屬在建商,


完了,完了,完了。我就知道有人有這種天真的想法。

明明你朝三暮四地不管你怎麼算,全都是區權人花錢買的,公設怎麼還算給建商 ?

完了,完蛋了。

在台灣,沒買土地,只有買建物的房,都不太流行了,就算便宜一點也沒人愛。你還連公設屬建商?台灣人那個人要買這種房 ?

花錢買還被登記給別人,在物權主義的台灣,大家都知道,登記給誰,誰就擁有 "排他性" 的物權,他就有任意處分資產的權力。今天怎會有看到有這種 “康凱”的人 ,主張把任意處分資產的權力讓給別人,還讓給口口聲聲罵的 "奸商"?好意外,你胳膊彎向誰啊 ?
Ace.H
我就說他可能付公設的錢,所有權還是人家的,使用還付租金,還付的很高興都不知。或許也沒這麼嚴重啦,但這種制度在台灣沒人愛沒有市場是真的。
一鴛一
Ace.H 重點公設還被灌在總價裡= =完全沒便宜XD
terrybog wrote:
我剛剛說過了車位尺寸2.5*6米即使乘上1.8倍好了那麼是幾坪?
最多也就8坪,那麼你可以回頭看看你車位權狀是多少面積

我不是回過了嗎,104以前買的房子,兩個車位都是10.x坪。
現在住的(7.x年前買的),一個是2.5X5.5,另一個是2.25X5.5。產權一共15坪。
然後,你要說什麼?我被扒皮還是我扒了商的皮?

terrybog wrote:然後好好想想,既然乘上1.8倍了,怎麼大公又有持分?持分範圍在那邊,你真的知道嗎?

是你要好好想一想吧!你真的什麼都不道。
地下室總面積扣掉車位持分總面積就是大公,這也能有問題?
叫你查一下什麼叫持分,又不去查。
持分範圍在那邊?當然不知道,知道就不叫持分。想要知道唯一方法就去辦分割(那也要辦得了)
一塊地或建物有30坪,三個人平均持分,就是一個人有擁有1/3權利,就是一人10坪產權。除非辦分割不然沒人知道誰的10坪在30坪的那裡。也不用知道,那30坪是經過丈量確實的,分割後,三塊地或坪也一定一人有十坪,至少我學的數學是這樣,不會走精。有誰扒了誰的皮嗎?
terrybog wrote:
如果馬尼拉都可以,我們卻做不到?難道我們比菲律賓還不如?

如果建商負起公設的維護保養


誰說馬尼拉怎樣,我們就要怎樣 ? 要講就講整套,要不要其他相關法律都改成菲律賓的法律,你一併講一講?

把人家的方法,只取一部份,是最不負責任之法。

北市府早就對實坪制去不同國家考查過,研究後就知道有與本國其他民法等有干挌之處。網路上都查的出。

本國有那條法條可強制建商經營房產物業管理的?現有廣大房屋的公設,你敢強制將產權歸給某物業公司 ?不怕激起民變 ?
一鴛一 wrote:
哇靠泰瑞哥菲律賓平均...(恕刪)


菲律賓這幾年的薪資提升很多倍,我用倍來說的!

當然沒有唸書的人薪資自然上不去,這個你可以問問你菲律賓的朋友是不是如此!

他們的房價政府有控管外,持有稅更是高我們很多!利率更是!

台灣20年來薪資沒有漲到那邊,房價倒是被炒到天高!

這才是我們跟他們最大的不同!不覺得最近幾年菲勞少很多了嗎?

如果你在台灣一個月薪水3萬好了,你會為了月薪4萬台幣去海外工作嗎?

人家那邊水準上來了,房價政府控管,回頭看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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