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的兩百萬不完全是進到配偶的戶頭,是需要看繼承人有幾位,還有父母的話,是需要平均分配的,申請理賠金下來,可能也要拖個半個月至一個月。調解的部分就更久了,也需要看肇事責任歸屬來分配賠償金,如果亡者是百分百肇責,應該也談不到對方的賠償金,我岳父行經馬路,被機車撞擊導致死亡,判表上寫我們也有未注意之責任。大概也是3分肇責這樣。和解談了大概8個月。(還沒上法庭開庭喔)
我在108年10月買房中古屋華廈三房總價7XX頭期款自付兩成,貸八成三十年本息攤還110年底有資金需求,向原房貸銀行提出房屋增貸100-120萬,奈何原銀行業務態度消極,而將房貸轉到其他銀行,同時增貸160萬,貸款總額達700萬,貸三十年,目前1.5X利率但增貸的前提,銀行會審視你自身還款條件,以及該房屋價值我本身在竹科工作,房屋在園區周邊,幸運買在疫情漲價前,增貸當下房價也破千所以也不確定你能增貸多少,不過還是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試試看,加油
放棄吧,趕快把房子賣一賣,依你的賺錢能力是負擔不起的。長痛不如短痛。後續妳該住回娘家,如真經濟狀況不允許甚至要讓小孩回到夫家接受照顧。你應該還不到40吧,人生很長面對現實才能往前走沒錢有沒錢的生活方式加油吧。願神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