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又要講實坪制,那講清楚怎樣改叫實坪制 ?

現有制度下,買方所買的每一吋 土地或建物都是需要付錢的,所以賣方少給就是違法。
反之,賣方賣的每一吋建物或土地,買方都是要付錢的,而沒付錢叫贈予,無關買賣。
再者,如果有人認為買賣只登陸室內主建物坪數,會比較好的理由是什麼,可以具體舉出來嗎?
比如,稅金會比較少?還是誤會公設少就會變比較值錢?還是有其他好處?一條一條驗證,才能看出哪個是真的對房屋買賣或是所有權的維持是真的有益的。
apoway wrote:
政府規定預設值是實坪當分母,廣告什麼的都實坪當分母,當作比價溝通的基準。
需要修公平交易法的,就去修,房子當特例,有不行的嗎?


可以啊 ! 我 100% 同意,但我這鄉民說可以,算不算數 ? 可不可以 ? 問立委啊 ! 問我們這鄉民說可以是有屁用。

哀 ! 既然 "這麼簡單",馬馬虎虎,修他個公平交易法, 糊弄個 "非真實坪制",都沒人講得出來怎修,然後真的去修出來。那真正要修民法,大搞真實坪制,與國外看齊,看來是沒指望嘍。

都說下命令啊,修法啊,很簡單,但.....就沒人去做。
實坪制到底有什麼問題?
馬來西亞做得到,
台灣做不到?
lawtaipei wrote:
實坪制到底有什麼問題?
馬來西亞做得到,
台灣做不到?


因為都在 01 問,為什麼做不到 ? 因為沒有人去,把他做到,所以做不到。

天橋把式,光說不練。
盧小.

說不出實坪制明確的定義,也列不出實坪制有什麼實質上的好處,只會說國外都有實坪制,既然都有執行國可以參考了,然後還是無法明確什麼叫作實坪制!搞笑!


愛提實坪制大概只有幾個狀況:
1.辛辛苦苦買不起房的,總要起哄、宣洩、鬧改革,結果到頭還是買不起!
2.預算有限剛好擠出頭期款買預售屋的當下,覺得辛辛苦苦的錢不是買到很紮實的感覺,但當看到合約和權狀後,奇怪,開竅了呢!
3.假正義之人
4.手上有老房想賣的人,可以任意調高單價,只要總價還能被市場接受!干!至少每坪灌水5-10W以上,真TM好賺!
5.政治籌碼

以上1.3.4.5亂搞!2傻眼……
SHIH-PLUS wrote:
說不出實坪制明確的定義,也列不出實坪制有什麼實質上的好處,只會說國外都有實坪制,既然都有執行國可以參考了,然後還是無法明確什麼叫作實坪制!搞笑!


其實都有啦。好處,方向,方法,都很明確,根本不用再辯了。

為什麼做不到 ? 很簡單啊,就沒有人去做。

一群老鼠討論說,怎樣知道貓咪來了,大家快跑,好處多多。得出結論,最好方法就是去幫貓掛鈴鐺。問誰去幫貓掛鈴鐺 ? 嗯 ! 只要在 01 上一直質問為什麼不能幫貓掛鈴鐺 ? 鈴鐺就會自己跑到貓脖子上,從此實坪制就成功了。
SHIH-PLUS
我怎麼看都看不出來支持實名制的人,有明確說出國外是怎麼做的,挑表面講的倒是不少!所以說到底不知道怎麼做,如何做,當然就沒去做;只怕到時急了亂做![偷笑]
omniyeh
別擔心,因為沒方法,根本沒人去做,還談不上是急了亂做。對支持者能等的,就建議 hold 住不要買房。等通過了再買。
Keep 盧小ing.

SHIH-PLUS wrote:
愛提實坪制大概只有幾個狀況:
1.辛辛苦苦買不起房的,總要起哄、宣洩、鬧改革,結果到頭還是買不起!
2.預算有限剛好擠出頭期款買預售屋的當下,覺得辛辛苦苦的錢不是買到很紮實的感覺,但當看到合約和權狀後,奇怪,開竅了呢!
3.假正義之人
4.手上有老房想賣的人,可以任意調高單價,只要總價還能被市場接受!干!至少每坪灌水5-10W以上,真TM好賺!
5.政治籌碼(恕刪)



光1.3.4.5這幾類人,針對實坪制定義應該就至少有三種版本!推動改革前,請先統一標準好嗎?!
lawtaipei wrote:
實坪制到底有什麼問題?
馬來西亞做得到,
台灣做不到?

實坪制到底是什麼意思?
馬來西亞怎麼做?公設成本誰承擔?公設產權屬誰?公設管理權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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