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呵呵,那你是9點上班...(恕刪)
哈 園長因為我目前上班中 故下班在一一跟你做回復 不要急喔
bear098 wrote:
Sorry 我打字打...(恕刪)
kelly2675 wrote:
一個商二基地 面積1220 容積630 建蔽65 假設辦理都更 獎勵值假設約拿法定容機的40%
建蔽率為1220*65%=739 假設含退縮人行步道都扣掉 實際建築面積約抓500平方公尺
法定容積為1220*630%=7686 再加上都更獎勵40% 為7686*40%=3074.4
合計容積為7686+3074.4=10760.4平方公尺 還有15%免計容積的公設1152.9 這樣可見容積應為10760.4+1152.9=11913.3
請問這樣可以蓋幾層 決對超過12層樓 至於在結構方面應該也沒規定12樓不能用鋼骨 不能超挖地下室吧 如果連商二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基地 拿獎勵值還蓋不到12層樓 那請問有那個分區可以蓋到12層樓 至於妳說的消線問題 隻要在符合消線比往內退縮就可以解決 如有錯誤歡迎指證 謝謝
kelly2675 wrote:
申請都更獎勵最高就是50% 不然就是原容+百分之30法容 或者你本身是海沙屋就有額外百分之30容積 基本上獎勵值多少還是要經過審議會通過為主 地下室會挖到5樓 也是真得逼不得已 因為每超挖一層樓的工程費 真得很傷本 但因為都更跟住戶談的條件就是一坪換一坪在+每戶一車位 假設那個更新單元內共有150原住戶 不超挖根本沒辦法滿足
另我所謂免計容積部分 指的是陽台 梯聽 大廳(簡稱公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