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昇昇 wrote:
空屋稅就是懲罰性的稅制,因為房子蓋了就是給人住的,不是放在那邊投資漲價的,買了房子放著不利用而可以賺大錢,真是荒天下之大稽!
政府表示:建築業是台灣經濟的火車頭.....
豪哥大 wrote:
同意+1政府要擴大稅...(恕刪)
xnn0159 wrote:
同意+1
政府要擴大稅基可以有下列向目思考
單單思考囤屋稅多小兒科
1.股票持有者應按"張數"階段增加所得稅率
-->股票越多,股利越多,股利算所得,本來就有累進做用,又課健保
2.存款應按金額增收10%妨礙消費的"保管稅"
-->存款越多,利息越多,利息算所得,本來就有累進做用,又課健保
3.所得稅率最高調整到90%並從30%起跳
-->所得稅累進的比率跟房屋稅相比,根本小屋見大屋
4.加戶交通工具持有超過一輛(含機車)一律加征500%空污懲罰費
-->名車也有奢侈稅,而且不會有人那麼無聊去保存100台nissan或toyota吧
5.用電超過基本度數一律按現行累進費率再加征300%奢侈稅
-->用電本來就有算累進,用越多繳越多
現在怎麼看就只有囤房是沒有被課到囤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