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cat40 wrote:
抱歉!我就是那種寧可走路,也不想騎腳踏車的人...
我前陣子常常走五公里以上當作健身,但我從不認為大家要跟我一樣!!
你說得我也沒興趣,因為民族性不同,人口密度不同,但是我不想扯那些....
基本上,我認為那是違法人性的!據我所知,至少佔一半天的大多女孩子對於曬太陽就興趣不高!!我從不認為那有資格要佔主要幹道1/4的資源!...(恕刪)
好啦好啦,
引言去掉走路那段不跟你計較
你高興就好..
你走路吧..ok..
人行道擴大不好嗎??
還是你雖然喜歡走路,也希望汽車,機車道大一點..
人行道夠用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