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坪制現出高房價地獄真相

apoway wrote:
如果只是朝三暮四,為什麼改不動?


古有明訓,該朝三暮四之法乃戲耍群猴用的。您若對號入座 ? 竭誠歡迎。

我同意改 “真實坪制”,不同意改朝三暮四的 “假掰實坪制”(因為我不是猴子) 。政府在 2017 年打臉實坪制提案,就是因為他太假掰了,太沒用了。

我更喜歡分離計價制,我完全支持分離計價制。

你完全迴避我問你的假掰實坪制與真實坪制所遇上的問題。
阿比 wrote:
omniyeh wrote:
公設不計價,衍生出公設品質低落,求償無門(這可能性不低),那原來所謂的每坪實價,還撐得住嗎?


其實有一種可能,台灣建築很混雜,所以在切換的過程中,舊公寓可以被拉抬單價,導致市場更混亂!


舊公寓為何會被拉抬單價?
某些人手上只有舊房,將後也只打算變現的人,在想什麼?

這類的人,只希望純實坪制,沒公設相關資訊。


apoway兄
您是否開竅了呢?



雙管齊下,別無二選,也沒「真實坪」這種鬼東西,對台灣「現況和未來」根本沒幫助!
apoway wrote:
那現在的露天游泳池分兩種,一種蓋在屋頂,一種蓋在土地上,他們各自值多少錢,該怎麼算?


我不必知道怎麼算,只要政府規定應該如何算,建商公布他們怎麼算,自然有人審查算的合不合理。

都什麼時代了,網路資訊發達,一切攤在陽光下,什麼能隱藏。

反對公佈者恐屬賤商同路人 ?
apoway wrote:
實坪制的意義在於以大部分人最在意的部分當分母。是比價基準的轉換。
你有搞懂這概念嗎?


真實坪制抹除一切公設資訊,就達到你的唯一實坪當分母,單一比價基準。你搞懂了嗎 ?

真不懂你為何不大聲說支持真實坪制? 搞什麼假掰實坪制,人前說實坪當分母,背後又看有多大公設,還意淫說建商送的。
omniyeh wrote:
人前說實坪當分母,背後又看有多大公設


因為過去、現在、未來,都存在大量公設建築物,真實坪也是沒用的。

雙管齊下的大架構:
「室內坪*單價」+「存在的公設價值(如何呈現是優化重點)」=總價


才有方向重點優化,否則隱藏方永遠有「黑幕」,我常說根本「脫褲子放屁」!
apoway wrote:
現在虛坪制有幫助你算出屋頂上或是地上的露天游泳池值多少錢了嗎?

建材高低檔值多少錢嗎?

目前你可以得到的資料,會因為實坪制建商不會提供給你嗎?

如果不會,會造成你任何不便嗎?


假掰實坪制也不會給任何資料,一樣列總坪數,一樣虛坪算,一樣灌給你看。

真實坪制,抹除公設資訊,唯一實坪當分母的比價基礎,消費者拿不到公設,也不買公設,建商賣不了公設就不會灌公設。簡單有效之法,你為何不推 ?

只有詳細分離計價,才能壓迫建商公佈大眾詳細資料與算法。是很麻煩,但公平,公正,又公開。
阿比 wrote:
肯定是比你懂又比你深(恕刪)


如照張教授所說,公設也要成本,完全實坪計價不合理,那為何很多歐美國家都用這個不合理制度?
連台商在東南亞國家蓋大樓也都用實坪制計價,為何在台灣就不合理?
同一個區域的兩棟大樓,A只有基本的電梯、逃生梯,B還多了停車場、游泳池、會客大廳,所以B在實坪計價上每坪多了10萬元為何不可? 有些人對生活品質有要求,自然也願意多付費,建商不也收了建公設的費用?
我堅信只有實坪計價才能讓年輕人買的起房子,因為不可能所有建商公設全部都蓋那麼豪華的。
chrisabbie wrote:
說話就說話,不一定需要引經據典的
這樣只會徒增聽話者的壓力,更難吸收
十嘴九咖撐,用台語只要五個字就能讓台灣人很快的理解,弄得這麼複雜何苦呢?


謝謝 !只是想諷刺,公設比過高亂像,人所痛恨。但如果只搞朝三暮四之法,跟耍猴戲沒兩樣。

貼個古文,有心會想事情又看懂的人,心領神會就行了。
apoway wrote:
實坪制會不讓你看這些你在乎的細項嗎?並不會。


我當然知道不會有細項,但我知道,不簽約公設,不登記公設的 “真實坪制” 只會有你要的,以實坪當分母計價的比價基準,不會有其他任何模糊空間與計算方法.

真實坪制,完全符合你的條件,你為何還不支持 “真實坪制”?

不要扭扭捏捏了,快,直接說
yuhsiu886 wrote:
連台商在東南亞國家蓋大樓也都用實坪制計價,為何在台灣就不合理?
同一個區域的兩棟大樓,A只有基本的電梯、逃生梯,B還多了停車場、游泳池、會客大廳,所以B在實坪計價上每坪多了10萬元為何不可? 有些人對生活品質有要求,自然也願意多付費,建商不也收了建公設的費用?
我堅信只有實坪計價才能讓年輕人買的起房子,因為不可能所有建商公設全部都蓋那麼豪華的。


實坪制沒有不合理,而是後續登記問題如何解?這牽涉本國物權相關事項,還有舊有建物多軌制問題。所以內政部徐部長說有相關部門在研究。

台灣人買不動產,最在意的是,我花錢買的一分一物,一定要登記在我的名下。這部份沒解決,觀念不改,以後會變大災難。

與其等這遙遙無期的研究,在下比較認同張教授的分離計價制,可行性高很多,又不用牽涉物權登計的修改。透過資料公佈透明,迫使建商無法灌公設,公平公正公開就好。

至於 假掰實坪制,提案時早就被政府打臉了,您就別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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