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國才知道~台灣真的好辛苦


anchusa wrote:
依照衛福部網站所提供...(恕刪)


謝謝告知,我妹十二月才回來過。似乎沒這問題。我再查查看,
Junodidi wrote:
謝謝告知,我妹十二月...(恕刪)


如果她前次出國是在2012十月之前,即使2014十二月回台,她還是在例外範圍裡
如果她前次出國是在2012十月之後,那你們最好幫她留意一下有沒有復保的現象
其實已經有不少案例是僑民回國沒有辦理復保,也沒使用健保,但隔一段時間才發現被復保,等發現時,要繳交的金額已經不少了
在台家人多幫忙留心注意,避免日後突然跑出一大筆健保費
我姊姊去年6月回來兩周,有被自動恢復健保(現在海關都有連線了,只要用台灣護照近來,就都知道了)

過了一陣子(忘記多久),忘記去停保,就去補繳差額,再辦理停保

我覺得台灣的民眾很欠缺的一點是,很容易被所謂的網路文章和名嘴煽風點火,但是似乎不太會自己再去研究文章的真實姓(我覺得這點和台灣的填鴨式教育有很大的關係,只懂得死背,不懂的自己善用工具去尋找答案),進而造成兩派對立的局面....我覺得很遺憾

現在健保法令已修改了,但是還是很容易被拿出舊有的消息炒做....

Junodidi wrote:

要複保將欠的健保費繳清,台灣也是如此

至於租金有健保捐,確實對於不用健保的人有不公平之處。但因為貴朋友擁有台籍,所以國民健保有所得就得付錢,除非放棄台籍,以外籍人士,但外籍人士的稅額更高,這樣權宜下來,百分之二不算甚麼,也就無不公平之處。

(恕刪)


抱歉,我親戚這十幾年來都沒有用到台灣的健保醫療資源,為何有積欠健保費之情事?這是哪國的概念?另外,健保局既不要加保人進行健檢接著評估保費,也不依據國外健保使用情形來訂定保費,那當然會出現一堆旅居海外的國人回到台灣當健保吸血蟲了。

那兩趴的健保捐更是匪夷所思。我親戚所有的股息股利都有合併所得繳稅,為何還要一隻牛剝兩層皮?“使用者付費”合情合理,那不使用者為何要被迫共相盛舉勒?
Junodidi wrote:
要複保將欠的健保費繳...(恕刪)


我家人如果生病,第一選項是在美國看病
而不是台灣
美國的醫療品質比台灣好太多
為什麼在台灣的人會有看病一定要回台灣的觀念呢???
兩邊都有保險
當然挑品質好的那邊

美國是保大不保小
看病有限制
家醫制度落實
但品質一定比台灣好很多

沒保險的是那些人
沒工作或老闆要花大錢捨不得保的人
一般有工作的人
會為小事飛回臺灣嗎???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Starpig wrote:
抱歉,我親戚這十幾年...(恕刪)


資本主義國家會有使用者付費的概念,這在美國很普遍,所以保費是依照健檢狀況決定。這也就是歐巴馬要改革此制度原因。因為對家有殘障兒或是貧戶會是很大負擔

台灣的健保是採取歐洲的社會主義概念,基本上是福利,所以不像資本主義國家採取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但若過度使用還是會增加保費)。你親友會積欠健保費,應該是沒停保的原因。若有其他原因可以申訴。但基本上健保的概念並不會因為你少用就退還,畢竟老年都有可能用到,健保的計算基準就是用年輕時補老年的費用,否則年輕人因為不用就不繳,那老年時哪有錢繳?這是個福利平均的基準概念,利用年輕時存老本來抵老年時的花費,而非如資本主義國家的算法,越老越貴。

至於稅剝兩層皮,過去台灣的健保費用來自薪資所得,而非其他收入所得,這造成龐大負擔落於大部分吃頭路無法節稅的中產階級。反而沒工作卻有龐大租金收入和股利收入不用繳健保費,比較起來,租賃收入要繳健保費用反而是撥亂反正,比以前公平的。

我們的薪資除了健保費用也要繳稅

那為何有租金收入的人不用繳健保費呢?

Junodidi wrote:
資本主義國家會有使用...(恕刪)


台灣政府股息股利和租金收入都額外加個2%稱之健保稅,基本上就是有問題的。

1. 股票的市價,在除權息之後都折價。股息股利說穿了根本不是收入,只是帳面上數字的變化,股東並沒有真正的收入。這時候單純課徵股利股息的2%,並不符合稅負公平原則。除非是考慮股票持有人的總體收入。

很多人領了股利股息,但是總個說來還是虧。請問這個稅是在抽個什麼?像是我媽長期持有中鋼,明明就是被套牢了多年並且解套無望,但是每年領的股利股息還是得繳健保捐。是長期持有股票領到股息股利的人乾衰嗎?還是台灣政府,在證所稅夭折的情況下,只鼓勵大家在股市炒短線?

2. 對房主來說,這2%的健保稅是直接課徵在單筆高於5000元台幣的租金收入。屋主的淨收入就是租金嗎?肯定不是!還有很多租貸業務的成本,和房屋折舊的攤提,還有維修費用。如果屋主再把所有租金收入與支出都考慮之下是個負數,這2%的健保稅還是得繳。請問這樣的稅,怎麼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勒?當然還是得要考慮屋主的整體收入才是。

台灣就常常搞這些四不像的東西。台灣的稅制明明就是資本主義的搞法,但健保就要扯社會共產。所以搞出這些扯蛋。像是以上,還有,沒健保的人也得繳健保稅,這說給國外朋友聽,被笑掉大牙。

我贊成台灣加稅,也支持擴大稅基,讓那些逃漏稅的人付出可觀的代價。但我反對不公不義的稅負!

Junodidi wrote:
至於稅剝兩層皮,過去台灣的健保費用來自薪資所得,而非其他收入所得,這造成龐大負擔落於大部分吃頭路無法節稅的中產階級。反而沒工作卻有龐大租金收入和股利收入不用繳健保費,比較起來,租賃收入要繳健保費用反而是撥亂反正,比以前公平的。

.(恕刪)



喂喂,你所謂的“龐大租金收入和股息股利收入”,這些本來就合併個人所得稅繳交了,請問幹嘛要再搞一個健保稅出來?這明明就是亂搞,怎麼會如你所說的”撥亂反正“,”比以前公平“?
Starpig wrote:
喂喂,你所謂的“龐大...(恕刪)



別動怒啦,
因為,之前健保的稅基是薪資所得而非收入所得

導致龐大的負擔落於吃人頭路的中產階級上

股利股息的收入 只有繳稅卻未加健保費用。這樣了解嗎?我自己也有股息收入,有所得就該繳健保費用和稅,就是這概念。

怕您不了解再寫一個公式

過去
薪資所得: 稅+健保費用

非薪資所得:稅

現在:

薪資所得: 稅+健保費用

非薪資所得:稅+健保費用


簡單講,我表哥一年的股息收入是六百萬(還沒算入租金),但他無業,所以只要繳稅,和少許健保費用,卻不用繳相對的健保費用,您覺得這樣公平
至於S大所言:

1.現金股息並非帳面收入,那比較有爭議的應該是股利所得,這個才是帳面收入。可是政府是用面額10元計算。當然比較好的就是買賣後,真的有現金所得再計算。不過可能太過複雜,執行不易?

2.至於您說的股息可能還倒賠,租金收入可能還倒賠。這點分開兩方面說明


a.股息股利倒賠:如果有誤請指正,畢竟我離開美國加州一段時間了。美國股息不管你是否賠,都要繳稅。但如果買賣後,印象中賠錢是可以抵稅。也就是一碼歸一碼,股息是一筆收入,股票買賣又是另一筆收入。


b.美國的租金所得可以扣除成本繳稅。這點我是同意應該扣除租金

但是稅制本來就是先有再改善,有租金收入的人其實是可以反應的,但是沒有大力反應的原因是,大多有租金收入的人都沒報稅或是以少報多,所以也不想節外生枝。

Junodidi wrote:
別動怒啦,因為,之前...(恕刪)


這就好笑了。薪資所得對個人來說絕對是淨賺,但是股票股息所得有可能是淨賠。這兩件事情怎麼能相提並論勒?我住遍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用這種方式徵稅。像是萬萬稅的加拿大、匈牙利、和德國,健保費都是根據個人年總收入來課徵,怎麼會扯上單筆的某種類的金流?

我贊成,對那些對國民健康有害的事業,消費,活動課以健保稅,像是香菸,烈酒,行車旅遊,還有高污染工業。還有對於違反食安,危害國民健康的企業,該處以懲罰性的健保捐。像是頂新,就讓它賠個2300億,平均一個人賠一萬。

你表哥每年股息600萬,若是乖乖繳稅,一年該繳個兩百萬還不只。聰明一點的就該叫他公司直接把這些錢匯到境外公司,改在境外支付,那樣就什麼鳥稅都沒了。台灣政府從頭到尾就是在鼓勵他的人民合法避稅,單就只懲罰那些老實願意好好繳稅的人。面對這樣的政府,誰願意當冤大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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