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買方發現不對勁了也不可以反悔啊~因為你反悔了還得跟你打官司,我房子會被扣住不能動都你買方害的我還得跟你搞官司,你不買說不定別人會想買好嗎現在我還得跟你耗~ 叫你拿錢來拜碼頭也是還好而已好嗎?你們這些理論派的買方!!=============================================================這樣有沒有解讀錯啊? 就是買方活該倒楣要買房子,誰叫買方要當買方啊?要怪自己不是賣方啊~因為你們是買方,所以你們很大的機會都是隨便說要買又反悔就算發現不對勁了,你們答應了就還是乖乖要買喔 所以你們還是掏錢來表示誠意吧 ...錢拿來再說?
地獄倒楣鬼ct wrote:板主1派天真如果我用要約書出價880萬屋主答應了我當然寧可毀約再找個人來出800萬這樣的後果是有天你要賣房子你就知道很難賣了所以.....我認為用要約書是買不到的(恕刪) 上面這人也一派天真......就算下斡旋還不是一樣的意思
sinyi4734 wrote:仲介來回應這一篇了首...(恕刪) 總覺得斡旋金的議題很眼熟,爬了一下以前的文章,發現這一篇請問付斡旋金的意義是什麼?當時sinyi兄寫的比較能夠讓人理解斡旋金的用途,以及惡仲介濫用斡旋金的伎倆
wpc666 wrote:聽你說的那麼好那個超...(恕刪) 法院已經還他公道,總不能這一個案件,否定你都看不見的?仲介打手?你有看過其他我的文章,再來說吧!!不贊成你的言論,就歸成打手??非黑即白,搞政治嗎?你有賣過房子,再來這大聲說話吧~小弟弟
CWT 大大的文頗有正面意義 ^^其實小弟覺得,斡旋金或要約書別輪為操作的工具就好,哪個好看個人~爛買方也一定是有,斡旋金能對買賣雙方都有保障規定會比較好吧。不要輪為被漁翁得利的用途就好 ... 說來說去重點不是這些工具,而是拿這些工具耍手段的 ...好像 sinyi 大大提到的,賣方其實也有可能不知道買方有付筆斡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