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fr wrote:就算 地權不是獨有的... 他們也是所有權人市府有必要如此粗暴對待他們嗎...(恕刪) 何謂粗暴?死守家園也對另外等待回家的三十六戶是另一種的折磨如果要追根究底如果法律有問題應該要修法而不是責怪執法人員
good69 wrote:去讀一下法學緒論好嗎...(恕刪) 這位兄台 ...讀什麼法學緒論啊...這不是 國中的公民課本內容嗎小弟我完全沒上過法學相關的課都知道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了...(但實務上好像不是如此... )那麼到底所謂的憲法到底是做什麼用的呢....
白劍鈴馬 wrote:佔用公共空間的豪宅?滿街都是呀!看來這位大大還對建築業的偷容積的手法沒啥瞭解嘛!害小弟以為您在建築法跟都更法上是是達人的呢~這年頭只要有門廳的高樓大廈9成以上都是佔用公共空間跟機車停車位的違建,因此台北市只要有廣告啥挑高大廳或是氣派門廊的豪宅就全是,這位大大您可以去努力檢舉了,即報即拆喔!加油~...(恕刪) 謝謝稱讚小弟確實不是達人但可以請您明確指出那裡有佔用公共空間的豪宅小弟也可以幫您一起聲援報拆
maxcar wrote:拆吧都拆了又能怎樣該...(恕刪) 贊成!陳院長應該立刻要求調查此事是否有官商勾結? 問題是,我不相信真有弊端的話,政府有勇氣公諸於世!畢竟此事對執政黨殺傷力太大!不如指望蘋果來揭發吧!
good69 wrote:所以叫你去搞懂法學緒論阿!你舉的例子根本不是「憲法不能無限上綱」的例子,你知道為什麼嗎?不知道就自己去搞懂,至少把憲法翻過一遍吧~我沒義務幫你上課,而且也離題了,謝謝。 唉!B大呀!光那句:「憲法不能無限上綱」,就已經沒有跟他討論的必要了,結果您還苦口婆心跟他打字說明......真是辛苦了~
整個過程真的很像偶像劇建商為了賺錢不擇手段一步一步設陷阱讓住戶跳然後為了解套到處關說打通關節等到後後來箭在弦上相關人等用依法行政來推託天曉得是不是已經犯法了然後蓋章的人都拖說不能負責真是很精彩抱歉, 我雖然天天上網, 我還是很多法律不懂不要用"應該"等來打壓王家這件事"應該"嚇到很多人了除了那些工讀生來替建商說話真的有很多疑點需一步一步來澄清步步驚心
randyj wrote:若您有法學緒論的問題要討論小弟請您吃個飯見個面來討論如何?稅法是法都更法也是法你能說不是嗎?...(恕刪) 沒時間耶,不過你先搞清楚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九條裡面有沒有人民繳稅義務吧,其他的你若不懂就去問你的老師。我只是反駁你提的法律觀點,不想跟你吵,你若能聽得懂就聽,聽不懂就算了,就此打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