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一但開了先例強拆民宅!接下來身在民主國家的你!還剩下什麼??
那些贊成的人!拜託!別把建商想得太簡單了!

無法保護吃得健康的政府
無法捍衛人民財產的政府
只懂靠攏商人財團的政府
我不懂到底要它做什麼!!
做妖就像做人一樣,要有仁慈的心,有了仁慈的心,就不再是妖,是人妖

omfr wrote:
就算 地權不是獨有的... 他們也是所有權人
市府有必要如此粗暴對待他們嗎...(恕刪)


何謂粗暴?
死守家園
也對另外等待回家的三十六戶
是另一種的折磨

如果要追根究底
如果法律有問題
應該要修法
而不是責怪執法人員
請問市長做過什麼事讓人滿意過 ?

一綱一本, 自辦聯召, 路平專案, 師大夜市, market軟體付費


good69 wrote:
去讀一下法學緒論好嗎...(恕刪)



這位兄台 ...

讀什麼法學緒論啊...
這不是 國中的公民課本內容嗎

小弟我完全沒上過法學相關的課都知道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了...
(但實務上好像不是如此... )

那麼
到底所謂的憲法
到底是做什麼用的呢....
王家是合法透天厝
市政府也是合法拆除
但是法是人訂得,又是哪些人訂立這一些惡法呢??
李鴻源有提出要修法,但是大家都忘記了,當初是誰訂了這一些法

白劍鈴馬 wrote:
佔用公共空間的豪宅?
滿街都是呀!
看來這位大大還對建築業的偷容積的手法沒啥瞭解嘛!
害小弟以為您在建築法跟都更法上是是達人的呢~

這年頭只要有門廳的高樓大廈9成以上都是佔用公共空間跟機車停車位的違建,
因此台北市只要有廣告啥挑高大廳或是氣派門廊的豪宅就全是,
這位大大您可以去努力檢舉了,
即報即拆喔!
加油~...(恕刪)


謝謝稱讚
小弟確實不是達人

但可以請您明確指出那裡有佔用公共空間的豪宅
小弟也可以幫您一起聲援報拆

maxcar wrote:
拆吧都拆了又能怎樣該...(恕刪)


贊成!

陳院長應該立刻要求調查此事是否有官商勾結? 問題是,我不相信真有弊端的話,政府有勇氣公諸於世!畢竟此事對執政黨殺傷力太大!不如指望蘋果來揭發吧!


good69 wrote:
所以叫你去搞懂法學緒論阿!

你舉的例子根本不是「憲法不能無限上綱」的例子,
你知道為什麼嗎?
不知道就自己去搞懂,
至少把憲法翻過一遍吧~
我沒義務幫你上課,而且也離題了,謝謝。


唉!
B大呀!
光那句:「憲法不能無限上綱」,
就已經沒有跟他討論的必要了,
結果您還苦口婆心跟他打字說明......
真是辛苦了~
青杉磊落浪天涯,身如流雲氣如霞,醉臥鈴馬躍七海,笑舞白劍掃天下
整個過程真的很像偶像劇
建商為了賺錢不擇手段
一步一步設陷阱讓住戶跳
然後為了解套到處關說打通關節
等到後後來箭在弦上

相關人等用依法行政來推託
天曉得是不是已經犯法了
然後蓋章的人都拖說不能負責
真是很精彩

抱歉, 我雖然天天上網, 我還是很多法律不懂
不要用"應該"等來打壓王家
這件事"應該"嚇到很多人了
除了那些工讀生來替建商說話

真的有很多疑點需一步一步來澄清

步步驚心

randyj wrote:
若您有法學緒論的問題要討論
小弟請您吃個飯
見個面來討論如何?

稅法是法
都更法也是法
你能說不是嗎?...(恕刪)


沒時間耶,
不過你先搞清楚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九條裡面有沒有人民繳稅義務吧,
其他的你若不懂就去問你的老師。

我只是反駁你提的法律觀點,不想跟你吵,
你若能聽得懂就聽,聽不懂就算了,
就此打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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