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eysc wrote:
如果對方向你提告你...(恕刪)
不是什麼都可以告到底,提前解約可以找律師或調解委員會談和解,只有價格合理範圍達到雙贏就快樂收場...
丹丹哦 wrote:
我看你也是多災多難耶...(恕刪)
Ml5711 wrote:
房屋租賃合約都會載明罰則, 所謂罰則就是提前解約的處罰條款, 一般都是以
"提前一個月告知, 並提供一個月租金當違約金"
這個罰則是平等的, 也就是房客房東誰提前違約就依照罰則走..
在以上原則下, 不論誰想提前解約就是走處罰流程罷了,
這是合約訂定的基本原則跟精神, 除非違約方不願意賠錢,
否則怎麼會有上法院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