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ve wrote:40&50份租約的大房東都沒在怕,其他小房東愉悅的很...要大房東等級的會怕,這個法才值得一提~~~ 把黑市浮上檯來是好事大家該繳稅是義務但修改讓人害怕的租約就變成豬約了又不是共產黨,共產黨都不敢這麼做是要合理且保障雙方權益。
你們會真的加上要求薪資轉帳證明和財力證明如同身分證影本作為房東的備份嗎?另外,這部法預定何時會通過,有說嗎因為在這之前,要一段時間,開始醞釀租金逐步大漲賠本生意沒人做,中低收要欠租合法化,還要給續租要我們做政府自己不做的聖誕老公公慈善事業這類族群,全面防堵真是前所未有的災難欠租還有法律作保障這會造就多少利用此法條的奧客我們絕對不會聽你們再三說啥絕對會繳租碰上一個我們就死了。租金拿不到,免費給住,法律沒保障,還外加法律說要繼續給住你們知道為什麼單親和老人根本是找不到房子可住,不管他們怎說會按時給租嗎? 我們沒那個心臟和雄厚的財力。既然法律挑明把你們點到,要怨就去怨政府!而租金全台絕對都漲,你要找到低得離譜的租金也是不可能的,因為那些業餘的,光是登記這件事會讓他們收山。而剩下還沒被整死的,為了存活,我們絕對會想盡一切辦法防堵。中低收,你們是炸彈,沒有任何一個房東因為這個法歡迎你們的出現!
租屋的登記這項你們別巴望我們會自行吸收,租金原封不動全台都會大漲等著看好了而且,出租的數量供給數會大幅波動需求量大,但供給量變少了,且加上登記,土地房屋所得稅的爆增都會全部灌進去不知道你們在得意什麼笑話什麼台灣的租屋市場,很多都是手上只有不到5間數量的小咖,多的房間拿出來租增加一些收入還有很多是老阿婆阿公只想多的房間收點租貼補家用他們的租金會非常便宜你要他們搞登記? 他們會直接乾脆收山,他們不是真的很缺錢,有租沒租沒差你們往後逐步面對的,不會再有這群異常便宜的,剩下的我們,絕對不可能不跟著漲難道妳們有辦法每去到一個地方工作就去買房子嗎?還是妳們從此再也不可能到離家遠一點點的地方讀書或工作?這個法,牽扯的不會只有出租業對租客,等著看好了尤其所謂的弱勢,你們會更慘,所有業界絕對會拼死防堵你們沒這個法單親和中高年會好租得到房子嗎這個法,我們會更怕你們的出現要照顧同情別人之前,也得顧好自己能活得下去要怨,就去怨政府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提出租屋專法付委審查,條文大幅照顧房客。房仲認為,新法雖然立意良善,但法律應顧及房東和房客的權利與義務均等,否則實際執行上會徒增雙方困擾。李應元所提的「自用房屋租俱法草案」中對房東在租約到期後,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房客續租;房租必須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在四%以上時才能漲租,且租金漲幅不能超過CPI,否則罰款廿萬元。且為保護弱勢,草案中規定房客若因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而積欠房租兩個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房東不得解約,但可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東將中低收入戶房客趕出租屋,將會被開罰五萬至卅萬元。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立委立法照顧房客的立意良善,但法律講求的是權利義務均等,應對房東和房客均有所規範與界限,執行法律才可長可久。徐佳馨指出,草案較少考慮房東立場,未來立法後推行恐有窒礙難行之處,而且容易造成房租飆漲,房東對房客的挑選更嚴格,萬一遇到弱勢族群租屋,更會直接藉口拒絕,弱勢族群租屋更困難,造成反效果。徐佳馨舉例,民法相關規定若房客未繳房租,房東要先扣除兩個月的押金,押金扣除後房客再兩個月不繳房租,房東才能向法院要求支付命令,前後至少耗時半年時間,這段時間造成房東的損失,房客也未盡租屋交房租的義務。
pckatm wrote:要是覺得在做功德或是很痛苦就別幹房東了自然有願意做的人去接手市場不就是這樣?難道有包贏的?難怪大家一票人去當房東 是阿您說的沒錯市場是這樣政府讓房東唉唉叫房東自然讓房客唉唉叫也希望到時租金漲了房客也不要唉唉叫才好我看到房東或房客唉唉叫不會覺得好笑只會覺得對立升高雙方都不利應該找一套可長可久,雙方權利義務都要有的方法房東穩定的收租房客安穩的居住政府爽爽的A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