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一下各位都願意把總資產的多少%用作頭期款? (這篇討論上新聞嚕)

登卡普 wrote:
所以你的【信念與行動...(恕刪)

在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偽善,而偽善就是把自己推向道德的制高點,然後什麼事也沒做,

只出一張嘴睜眼說瞎話,如同神棍模式的老鼠會,把抽象的東西描述成無價之寶,誤導他

人捨棄現實的價值,盲目的去膜拜虛幻,感恩師父!讚嘆師父!
感謝今日新聞NOWnews記者大大讓這篇貼文上了新聞,原來您是版友、請問大大可PM我嗎? 從貼文數量總結之下、看來大部人也是以總房價20%資金用來作為買房的參考後備生活資金、而筆者建議買房客使用總房價30%資金作後備生活資金的確可能是一個比較安全的方向。

新聞連結

付上版友目前留言總結:
數量 分析
7人 看漲
6人 看跌
6人 梭哈
4人 量力而為
3人 身上留20萬
2人 身上留600萬
2人 身上留總房價的20%資金
1人 身上留總房價的50%資金
1人 身上留總房價的30%資金
1人 身上留100萬
1人 全額繳清


所以基本上是無論看漲跟看跌、有保留跟沒保留充足生活後備資金的都是一半半,大家都有不錯的觀點和分析,感謝大家熱烈討論!:
共9個人是只保留20萬以下生活後備資金
共12人是保留總房價20%以上生活後備資金
共4人是保留超過3年以上的生活後備資金
厲害!

只是個過程 wrote:
3X歲. 西元200X...(恕刪)
楊國金 wrote:
厲害!(恕刪)


其實在新竹地區我算小咖又保守的.
園區, 台元, 很多人這樣.
當年從台北市的都會區被洗出去,接連兩次送回老家吃自己!買在都會區跟買在偏鄉,

肯定就是兩回事,一旦被洗出都會區,應該很難再游回來。
真的、只有買對地段才比較不會讓自己的大樓或透天眨值

登卡普 wrote:
當年從台北市的都會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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