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randyj wrote:
王家在做權利變換時,是開了兩億
但2009年估價師,估價只有七八千萬
所以才判王家敗訴(恕刪)


請問你這內情是哪裡聽來的?
懶人包裡面有很清楚的說明
"「當初是政府下一份公文給我們,說我們一定要提價錢上的疑義,否則沒有其他救濟管道。」"
跟你說的不一樣,可否解說一下?

randyj wrote:
何謂粗暴?應該要修法
而不是責怪執法人員(恕刪)


內政部長也認為執行上有待檢討

如果要惡法亦法, 依法行政,
師大夜市那些商家已經被市府發文違法事實明確的
為何不見粗暴大動作?

randyj wrote:
何謂粗暴?死守家園也...(恕刪)



感覺這36戶很無辜.....
像是古代戰爭時....被敵方將領綁在軍隊最前方來衝城掠地的人質....

good69 wrote:
沒時間耶,
不過你先搞清楚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九條裡面有沒有人民繳稅義務吧,
其他的你若不懂就去問你的老師。

我只是反駁你提的法律觀點,不想跟你吵,
你若能聽得懂就聽,聽不懂就算了,
就此打住,謝謝。...(恕刪)



第一百七十一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有沒有牴觸
不是我們說了算

randyj wrote:
王家在房屋的權狀是獨...(恕刪)




不對哦

房屋跟土地的持有人都是王家哦

據王家說每年都是有繳地價稅的

土地的產權是獨立的
王家是透天厝,而且沒有附上同意書,
不是一般公寓裡的釘子戶一家卡死全部,
政府的都更委員為何不提出質疑,就發都更許可?

omfr wrote:
內政部長也認為執行上有待檢討

如果要惡法亦法, 依法行政,
師大夜市那些商家已經被市府發文違法事實明確的
為何不見粗暴大動作?...(恕刪)


師大夜市問題確實在近半年引發討論
但王家拆除是已拖三年

相較下,其實市府也給王家空間去做訴訟
只是王家官司也沒打贏就是了

randyj wrote:
如果要追根究底
如果法律有問題
應該要修法
而不是責怪執法人員...(恕刪)


是嗎?

明知法有瑕疵,卻仍要執行..不能怪執法人員..不能怪"好"市長~

要不要看看"三死囚案"

"蘇"被判幾個死刑?
多任法務部長都不敢批准死刑執行令,為什麼??
反正賠是賠納稅人的, 賺是賺我的, 調查? 拜託! 了不起記個警告申誡的, 連小學生都沒在怕的好不好.

還可以趁機表態無意於2016大位, 其他人也會投桃報李的幫忙cover, 怎麼算都划算.
hybirdlee wrote:
郝市長此次很爽快又果...(恕刪)

經濟才是硬實力

麥考麥考 vs 麥克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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