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名字買房,安全嗎?


twopigs wrote:
朋友對你相當的信任...(恕刪)


不對喔

房子不是無償登記給你

是以高於行情的房價賣給你

當然要擔心阿
如果是有真實付價款的2等親間買賣,是可以主張免贈與稅的。

樓主說的方法叫(三角移轉)一定會被查到補贈與稅。

銀行貸款,銀行會估價,買賣價作高也沒用,還有偽造文書之事。

請找個代書諮詢就可以獲得真正的方法!

敗就敗,人生的目的就是敗到最高點,不過要先賺錢才能花錢喔!
先不猜疑人心

實務上跟本不需要你,你是多餘的.

1. 先請朋友父母把要借的錢轉進朋友戶頭 (要注意二等親內贈與免稅額,超額就會贈與稅的疑慮)
2. 以較高的價格訂立跟姐姐的買賣合約. 買受人當然是你朋友.
3. 把頭期款的錢由你朋友戶頭轉到姐姐戶頭.(提出付款證明,證明不是贈與)
4. 其它跑正常程序.

如能順利貸較多的金額, 就有錢可以還給父母, 如貸不下來, 換你的名字也沒用.

這樣跟本不會有"贈與稅",更用不到你.


好奇一下, 那個兩年再過回去是為了什麼, 現在都沒"奢侈稅"了.

簽了名的下一刻,保證是噩夢的開始!
這方面妳如果不是專業的就千萬別碰!
寧可失去這朋友,也不要讓自己幹一輩子!!!
我有一個親戚...................
情況就跟妳一模一樣,因為不懂,只知道簽名....
最後下場就是房子被他朋友賣掉,自己又背了好幾
百萬的貸款和房屋增值稅!
然後申請破產四處躲,最後發現沒辦法
這樣躲一輩子,只能去跟銀行協商還款事宜!
什麼利益都沒拿到就身敗名列何苦呢!?
她自己有頭款可支付,算親人正常交易,那來的贈予稅?
我只想到
這篇跑到M01第一名
你朋友不會看到嗎?
你朋友不會看到嗎?
你朋友不會看到嗎?
twopigs wrote:
朋友對你相當的信任...而且房子登記給你 該擔心的應該是對方才對(恕刪)



您真的是犯傻了姐妹現金都拿到手了,還賣到高於市價(賺翻),還能白住N年,房子本來就是樓主買的,樓主去貸款的,樓主也住不到那間房,從姐姐賣房子給樓主當天起算就是穩賺不賠,期間不管妹妹幫樓主付了多少房貸及利息,日後打官司時,妹妹都會出示匯款證明,證明什麼?證明樓主這間房的價金成本都是妹妹出的,必須返還給妹妹.樓主唯一甩不掉的是所揹的房貸.而房貸一事和姐妹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妹妹還能向樓主討回期間所有付出的頭款及所支出過的房貸.所以那對姐妹是有什麼好擔心?

假設姐姐有一間市價800萬的房子,用1000萬賣給了妹妹的好友(即為樓主)同時登記在樓主名下,姐妹及姐妹父母們湊個200萬當成頭款,寫借據借給樓主當成是樓主出的頭款,樓主再向銀行借貸800萬總共用1000萬向姐姐買了這間房.交屋撥款當天姐姐瞬間現賺200萬(付出的現金等同都回流了).之後妹妹和樓主簽訂為期最少三年以上的租約,租金等同利息錢,但都匯到房貸專戶,美其名說幫樓主還房貸.還息不還本三年之間只需出36萬利息錢就可以爽爽住這間房子,三年後開始賴著不還貸款,樓主被逼著自己繳房貸,但想討回這間房卻沒那麼容易,因為買賣不破租賃,沒有人會買這間有租約在身的房子...等好不容易談好條件付了一筆錢請妹妹搬走後開始賣,幸運的話賣到市價800萬,想說終於可以拿錢還銀行,但此時,妹妹出示當初200萬借據及三年間匯款36萬支付利息的證據,上法院要求樓主返還236萬元(妹妹必勝訴). 至此樓主現賠(236萬+請妹妹搬走的談判費),姐姐現賺200萬,妹妹現賺白住三年以上不必付租金.....
感覺案情不單純


以黑暗面來說.......
你朋友的房子...用高於行情要賣給你這個怨大頭~賺你一筆
※房子你名子,貸款肯定是你~他跑了~銀行也是找你


這種情形~是我也不想付貸款~~法拍就快拍走吧
有事都是你的事跟我沒關系

錢到手....出事你抗........我只需要:朋友不要做!


詐騙集團騙人也要給甜頭.......他什麼都沒給你嗎????欺負你單純嗎????


fanny338 wrote:
小妹有一位多年的好...(恕刪)


3.這中間若她房貸都不繳,房子若被拍賣,我的信用是否也跟著破產?

不只信用破產,若該房屋拍賣所得,不足還清貸款本息違約金等部分,會繼續拍賣妳其他財產,或查扣你的薪水,直到還清為止.這期間會利滾利,債務會續增.

最後,銀行還會把剩餘債權賣出,一日之內就會進到地下錢莊手上,接下來就是地下錢莊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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