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吵實坪制虛坪制的,真的不知道在吵什麼,搞清楚建築法規再來吵好嗎?

你沒有站在消費者角度去思考,如果我要買房,我只能買最新大樓?

不能買老舊公寓、透天?

大樓用虛坪、公設,然後居住空間狹小

老公寓、透天幾乎沒有公設

老公寓、透天的坪數幾乎就是實坪,能和大樓的虛坪相提並論?

你叫消費者如何比價? 大樓單價好低好棒棒?

消費者要的是實際居住空間報價,結果建商報什麼價?

還是說大樓就是比較高貴,貴鬆鬆的管理費還要高公設比,把消費者當盤子。
aa11zzxx wrote:
你沒有站在消費者角度去思考,如果我要買房,我只能買最新大樓?...(恕刪)

你只站在自己角度思考沒站在別的消費者角度思考吧!
有人喜歡透天,有人喜歡公寓或大樓。有人不喜公設有人買方先看公設有沒有健身房,室內游泳池。
有人喜歡新房,有人覺得舊房便宜好用,有人嫌雙逃生梯多花錢不實用,有人覺得有雙逃生梯住得較安心。
各有所好,所以才有那麼多不同類類型的產品。

aa11zzxx wrote:
消費者要的是實際居住空間報價,結果建商報什麼價?

新房子也還是有低公設來迎合你這種消費者啊!
真的對公設那麼感冒,也有透天給你買。沒人說你不對,但有喜歡住新大樓,管理好,公設好用,雙逃生梯安心。
這也沒什麼不對吧?
sunyearhuang wrote:
有比較一目了然嗎?
同地段兩個建案都採實坪制,A案一坪25萬,B案一坪30萬。
A案只有基本法定公設,B案公設比高,除了法定公設外,還有交誼聽,會議室,健身房,室內游泳池等公設。到底是A還是B便宜?


有啊,若我只想要基本法定公設,其他都不要,直接選A案就好了,即使把內含的公設價格扣掉後,它可能比較貴,但不想用的東西,就算我便宜買到還是浪費。對我來講,實坪/虛坪的重點不是比價(比價的話我會更重視總價,而不是每坪價格),而是實坪制比較直觀,我上面也講了,比較困擾我的不是價格,而是搜尋房屋時的條件設定,虛坪制會比較麻煩。

我也沒有想廢除虛坪制,我只希望網站能多出「實坪搜尋」的選項,讓想用的人可以更方便,大家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嗎?

sunyearhuang wrote:
你只站在自己角度思...(恕刪)


喜好歸喜好,就跟品牌迷思一樣,想買哪一牌沒人能管,

問題是相同的東西為什麼S牌的用實際功率輸出計價,A牌卻用消耗功率計算?

你覺得A牌比較好願意多花錢買,沒人有意見,

但是用騙的方式去欺騙有比價需求的消費者,你做何居心?

ldw406 wrote:
有啊,若我只想要基本法定公設,其他都不要,直接選A案就好了,即使把內含的公設價格扣掉後,它可能比較貴,但不想用的東西,就算我便宜買到還是浪費。...(恕刪)

說得好,每一個人有每個喜好和選擇,大家都只用自己的喜好來決定實還是虛的標準,大家的標準都不一様,這世界會變得更一致還是更混亂?
大部份人鼓吹實坪制的人,無非一個錯誤認知,以為實坪制就是公設不計價,房價會便宜下來。
錯了,不計價不是用送的,只是銷售坪數改變,價格基本上不會變。
看這一篇,應可了解實坪制的公設不是用送的: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80404/post/201803280017/%E4%B8%8D%E6%80%95%E5%AF%A6%E5%9D%AA%E5%88%B6%E3%80%8C%E4%BA%82%E4%BE%86%E3%80%8D%EF%BC%81%20%20%E8%B3%BC%E5%B1%8B%E6%AF%94%E5%83%B9%E4%B8%80%E6%AC%A1%E6%90%9E%E6%87%82
要低公設可買公寓,一點都不要公設可買獨棟透天。所有的消費者都不喜法定公設以外的公設(健身房,交誼廳等),自然建商就不會多蓋這些公設。有市場才會有產品。高公設的問題,除了法定公設增加外,還是有消費者喜歡額外的公設。
我覺得現在這樣很好啊,站在屋主的立場,公設的權狀,所有權都在我的手上,寫得清清楚楚,這樣不好嗎? 為什麼一定要把公設的所有權從屋主手裡剝奪,交給管委會,然後公設有多少坪我也不知道,這樣會比較好? 台灣管委會貪汙的新聞實有所聞,還把全部公設所有權交到一批我不認識的人手上?
aa11zzxx wrote:
問題是相同的東西為什麼S牌的用實際功率輸出計價,A牌卻用消耗功率計算?

你是在講音響嗎
就是要讓不懂的消費者上當沒錯!
所以我一直提醒,消費者要自己充實自己,要會看規格,管你用什麼計算,我會自己計算所需要的規格。

aa11zzxx wrote:
你覺得A牌比較好願意多花錢買,沒人有意見,
但是用騙的方式去欺騙有比價需求的消費者,你做何居心?...(恕刪)

還是那一句!充實自己比較重要,沒知識,懶得算,給你實坪制一樣上當被騙!
sunyearhuang wrote:


說得好,每一個人...(恕刪)



你完全搞錯了吧⋯⋯鼓催實坪制不是因為要公設不算錢。

公設當然要花錢買 花錢保養,但是請平均分攤在實坪裡面。

實坪制是為了不讓建商加利潤進去以及讓大家知道台灣房價實際水位是在多高。

反對實坪制的人請舉出合理論點好嗎?

重申 “公設要用錢買,但要平攤在實坪裡面”。

P.S. 光是三重平均單價38.8萬 公設比25%去算,已經跟紐約平均單價一樣貴了⋯⋯⋯

White bear wrote:
我覺得現在這樣很好啊,站在屋主的立場,公設的權狀,所有權都在我的手上,寫得清清楚楚,這樣不好嗎? 為什麼一定要把公設的所有權從屋主手裡剝奪,交給管委會,然後公設有多少坪我也不知道...(恕刪)

所謂實坪制,不是把公設所有權交給管委會,管委會只是統一管理公設,不管實不實坪都沒有所有權。
實坪制的實施,公設所有權有可能的變更:登記不計價(還是記在區分所有人名下),不登記不計價。
登記不計價,是還好,只是房屋的計價的方式改變;
若不登記不計價,現己登記的房要如何和不登記的統一標準化,會是一個大工程...
sunyearhuang wrote:
登記不計價,是還好,只是房屋的計價的方式改變;
若不登記不計價,現己登記的房要如何和不登記的統一標準化,會是一個大工程......(恕刪)

公設計不計價根本是假議題,房屋買賣合約裡寫的是"總價",根本沒有單坪價,更沒有分這錢是買主建物還是買公設。
現在雨遮陽台不就不准計價,但可以列權狀,請問你去買到的房子雨遮陽台有沒有算錢? 有的話算多少錢? 談的是"總價",你要怎麼把價錢切割出來?
要達到那些人口中的"實坪制",就只有公設所有權/權狀不給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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