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herng wrote:
王家可以不知道法,因為法真的很複雜,
。...(恕刪)
我覺得要抗議,也要搞清對象吧?
都更法--> 請去立院抗議
法院判王家敗訴--> 請去法院抗議
北市府是執行單位,今天如果法院沒判王家敗訴,北市會去拆嗎?
冤有頭,債有主..大家都找錯抗議對象了..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只了解事情後半段的才會義憤填膺
了解事情「完整始末」,知道市府幫王家拖延了3年拖到無可在拖的,只會覺得剛好而已
自己讓權利睡著了,就不要怪別人欺負你
good69 wrote:
新聞懶人包至少是一種資訊彙整,
相不相信大多數人對這件事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你要反駁懶人包沒關係,
請明確提出你反駁的點,並且提出根據,
不要打泥巴戰~把整個懶人包的真實性拖下水。
難道你以為的官方說法就是真相嗎?
要潛水就有骨氣一點繼續潛水~
別說得好像現在拆人房子的是受害者。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