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不想透過仲介買房,該如何做較好??

雙方都是消費者法官當然是看證據...

怎麼可能賣方說什麼就偏向賣方...是企業對消費者法官才會自由心證偏向消費者..

Lily快點去總統府或內政部申訴..跟你的分身手牽手一起去..來造福台灣的人民..你發現了內政部的大瑕疵耶!都在保護仲介.只對仲介有利..仲介專任約是吭殺賣方的合約...

快!快!快點去啊..不要在這打嘴炮..或罵仲介了..專任約不是仲介能決定內容的..如果不是參考內政部版本修改的話..內政部是不會允許仲介業使用該合約的..

所以快點去內政部或地政處..要求他們修改官方版本,讓仲介的專任約變成對賣方最有利..還不會有任何罰責..

如果真的仲介專任約完全是讓仲介吭殺賣方的合約,你去內政部或地政處會不受理嗎?還在演有仲介阻止你去的戲碼嗎?還是在演有仲介拜託你不要去的戲碼嗎?罵的那麼兇..結果什麼事也不做..出一張嘴沒有比較了不起!也沒有比較厲害...
陳小春2525 wrote:
這是真的,法官只看證...(恕刪)
還在討論啊!?

從前面看完到後面

已經變成因為想罵而罵

大家都失去理性的在辯論了

完全牛頭不對馬嘴的在對話

這樣再討論都沒意義

就讓那些一直罵的人繼續罵就好了

真的別再去理會他們

一個銅板拍不響!!

不如把時間花再跟其他人討論事情比較棒

陳小強 wrote:
Lily快點去總統府或內政部申訴..跟你的分身手牽手一起去..來造福台灣的人民..你發現了內政部的大瑕疵耶!都在保護仲介.只對仲介有利..仲介專任約是吭殺賣方的合約...

快!快!快點去啊..不要在這打嘴炮..或罵仲介了..專任約不是仲介能決定內容的..如果不是參考內政部版本修改的話..內政部是不會允許仲介業使用該合約的..
...(恕刪)

陳小強也是我的分身,是要跟你手牽手去地政局嗎???
酒駕直接撞死一堆無辜的人之後才慢慢開始修法加嚴,
房仲只是坑了人大筆血汗錢,至於活不活還得看被坑的人自己決定,所以修法需要經過漫長的路程
直接上網渡有緣人比較快.
陳小強 wrote:
專任約不是仲介能決定內容的..如果不是參考內政部版本修改的話..內政部是不會允許仲介業使用該合約的..

所以快點去內政部或地政處..要求他們修改官方版本,讓仲介的專任約變成對賣方最有利..還不會有任何罰責..

如果真的仲介專任約完全是讓仲介吭殺賣方的合約,你去內政部或地政處會不受理嗎?還在演有仲介阻止你去的戲碼嗎?還是在演有仲介拜託你不要去的戲碼嗎?罵的那麼兇..結果什麼事也不做..出一張嘴沒有比較了不起!也沒有比較厲害...

啊不就很委屈
是不會不要簽專任約逆
還不就是想騙錢扯到內政部做啥
整天騙來騙去房仲當詐騙集團來做難怪讓人看不起

我是仲介 wrote:
大家都失去理性的在辯論了

誰在跟你失去理性了???


我是仲介 wrote:
這樣再討論都沒意義

不會呀
讓多一點人知道不要簽專任約很有意義呀

派呆星好孤單 wrote:
後面都已經跟主題扯不...(恕刪)


這位先生說的內容就比其他人好多了

一堆罵來罵去結果沒一個建設性的回答有啥用

不如聽聽這位理性先生的說法

一切依合約進行,你要加個旦書也行,不加吃虧別怪東怪西

---------

對了,如果看到一個無言亂語的人說自己很理性,想問問你們反應是什麼?

我是仲介 wrote:
一切依合約進行,你要加個旦書也行,不加吃虧別怪東怪西...(恕刪)

房屋仲介真的是一個樣:一切以合約進行....
當時那家房仲店長的簡訊:一切以書面為主,其餘無需多談,無法讓公司成交,等同一個,貪.

簽專任約賣的比底價還低,逼我賤賣還順便罵個貪字.
當你乖乖被騙時一切都沒事,房仲會跟你好來好去...
當你發現有詐,房仲翻臉時,專任約是房仲坑殺屋主的絕佳武器.
當你簽了專任約,有本錢翻臉的是在房仲,不是屋主,切記,切記.
陳小強 wrote:
專任約不是仲介能決定內容的..如果不是參考內政部版本修改的話..內政部是不會允許仲介業使用該合約的


我是仲介 wrote:
一切依合約進行,你要加個旦書也行


恐佈哦~ 仲介的話總是真真假假
不知道哪句是真的哪句是騙人的
真的好恐佈哦~
陳小強 wrote:
罵別人你最厲害....

對敢當不敢當
講出事實而已

陳小強 wrote:
不是叫你們幾個快點手牽手去總統府跟內政部了嗎

不懂
我為什麼要去總統府跟內政部啊?
陳小強 wrote:
罵別人你最厲害....


你講的就全部是真的??天知道....有人可以證明嗎?

你又要開始要亂扯了...你只有這招嗎?

不是叫你們幾個快點手牽手去總統府跟內政部了嗎?怎麼還在這...你們是在做好事耶...在除仲介這個害耶..

不是你最想要的嗎??覺得你們說的最對,怎麼還不快點去...沒有人阻止你們啊....是心虛嗎?做對的事,說對的話...有需要心虛嗎?

老一輩說會叫的狗不會咬人...說的還真對...

......(恕刪)


當房仲都只想簽專任約時
陳小強你要不要只簽一般約,
一般約才是真的比服務,
專任約只是比告人而已
用你真誠的服務人群的火熱的心,
以為需要的人找到真正需要的家為理念
找你的學長店長組成良心仲介聯盟
標榜三不:不簽專任不告違約不要謊言,一沒有:沒有法院
推行良心仲介標章:口號為:良心房仲,由我做起
貼上房仲良心標章,必需簽名奉行三不一沒有,
違反者必須提撥三百萬給良心仲介聯盟當獎金,獎勵確實執行三不一沒有的優良房仲
方法我已經幫你想好了
是不是要為房仲這灘大爛泥池塘注入一股陳小強清流,
決定權在你手上了
是繼續同流合汙還是注入清流,成為房仲改革者
就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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