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lenehsu wrote:
從這篇文章看出,不知...(恕刪)
第4台及手機上綢3G費用真的非必要
保險,如果有開車第3人責仼加財損,其他也不必要,健保己經足夠
lkk77 wrote:
家庭伙食費絕對沒這麼高(我上班時中餐,晚餐都是公司供應)早餐就一杯牛奶或咖啡(自己磨咖啡豆)+三明治(10元 現在12元)
晚餐自己煮250(應該可以含隔天中午便當)
dudance wrote:
東省西省, 弄得自己好像沒在這世界上活過一樣
手機世代, 電腦世代, ipod世代...全沒試過, 當代流行的東西全不懂, 美食全沒嘗過, 美景全沒看過, 這樣活著有什麼意思?
乾脆保個險, 自殺, 本來一輩子最多只能買一間房, 自殺後保險金直接可以買兩間, 等於活過兩次,
以 節省/以生命換房子 的觀點來看, 自殺是更划算的, 不是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