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會主動去591看的客群房仲主動做功課買主(佔少數而且精打細算)不得不承認賣房還是需要房仲,因為有中間人說明房子好壞,而且真的很多人對房產不熟都交給房仲找房,不會主動去找房產都等房仲電話。1000萬的房子4%手續費40萬,房仲幫您多賣4%40萬根本不是問題,問題是房子有沒有1000萬的問題比較大。我研究實價登錄創新高價都是房仲成交,很少看到自己賣的。賣方也沒吃虧,其實最大受傷是買方要付4+1=5%手續費
阿達魂 wrote:其實會主動去591看...(恕刪) 其實成交後給仲介的趴數,十之八九都是灌在買房身上,通常賣方不可能自己吸收的,所以透過仲介來買房,買家真的有比較省嗎?其實是不一定的……只要買方多做點功課,選定標的物後約賣方見面談價,人家說見面三分情,以單純要賣房的賣方來說,或許議價空間就有了,當然……投資客就沒那麼好談了,除非他要斷頭。
事隔一個半月才有了下一組的人來看屋...是一個四口人的小家庭也因為小孩考上了附近的私中才想般到離學校近一點的地方理由跟我當初買屋時一樣,也祝福他們找到合適的屋子由於是剛放榜,所以對方才剛開始找房子應該還有的比較,再看看有沒有後續吧...註:距離我準備委託給仲介賣的時間愈來越近了,經過這段時間的自售,總結一下小心得:1. 自己住在房子裡面時要賣,有點不方便,不過好處是當有人看房子之前得強迫自己打掃一下2. 自己賣,會比較不容易去follow up,因為不想讓人以為自己很缺,或藉此殺價3. 來開發的仲介都算挺有禮貌,也沒發生如一些網友所說來搗亂的情況4. 自PO 591的看屋率不是太好,推測有兩種可能:一是591大多是仲介在看,二是個人案件容易被淹沒於廣大仲介案件中(因為仲介多半一案多PO,所以往往該區段若有30個PO案,逐一分析後可能只有5間房在賣,但自售案卻由1/5的佔比變成了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