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原義那一句話說了
只有弱勢家庭能承租社會住宅??
65 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這是弱勢
設籍或未設籍在社宅當地就學就業的青年與一般家庭<--這是一般人
社會住宅並不是弱勢收容所
不要因為你自己的喜好去歪曲他的存在意義
而且..現實上..你看到的租金就是4萬那個租金
是一般人的租金...弱勢家庭去承租能在申請1萬多的補助(這是印象..數字你可以去查)
弱勢不可恥...旦也不要把他當成很光榮的事
四處去批評人家給的補助不夠
因為補助應該是給予你的福利...而不是權利
當人民把福利當成權利時
這項補助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cougar2015 wrote:
紅字的也是弱勢族群,學生是無收入人口。
社會住宅並不是弱勢收容所。。。社會住宅就是提供弱勢居住處所
今天會罵,會吵就是把這原本提供給弱勢族群的居住處給扭曲造成,
這不是收容所。
要照新聞說的,月租4萬元,有能力租4萬元房子的跑來租社會住宅
是故意讓人看不起嗎?
要不要找開超跑 法拉利 保時捷的來這租?
到底是要抬高身價還是自貶身價。
設籍或未設籍在社宅當地就學就業的青年與一般家庭
如果紅字也是弱勢..連一般家庭你都定義為弱勢
那全世界還有一般人嗎??

而且如果紅字是真的都是弱勢
那社會住宅租給他們有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