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定案,你也能確定嗎?
Johnny_depp wrote:

不用擔心

一間免稅,可能比之前還省

...(恕刪)

calvinshiu wrote:
要自住客站出來反對,就是以標題吸引他們看,這樣他們就會去思考,我的標題一定要照你意見嗎?


誤會大了!


我全文都沒有再提標題這件事,那應該是#93F 樓主所提的

可以不要再迴圈鬼打牆了嗎?


不過關於標題您要反對的是什麼我可以問一下嗎?

calvinshiu wrote:
沒有定案,你也能確定...(恕刪)


不能確定,目前資訊來源為新聞說一間免稅

而且即便現在能不能確定對於這樓樓主都沒影響


之前不是一直叫我要改標題?
Johnny_depp wrote:




誤會大了!


我全文都沒有再提標題這件事,那應該是#93F 樓主所提的

可以不要再迴圈鬼打牆了嗎?


不過關於標題您要反對的是什麼我可以問一下嗎?...(恕刪)

calvinshiu wrote:
之前不是一直叫我要改標題?


那是#93F 樓主所提

不是我

我應該不是#93F


我都只切題討論,不會衍伸其他議題或無關緊要的事情
在134樓
Johnny_depp wrote:




那是#93F 樓主所提

不是我

我應該不是#93F


我都只切題討論,不會衍伸其他議題或無關緊要的事情...(恕刪)
calvinshiu wrote:
在134樓...(恕刪)



很簡單! 其實也不用二分法. 開版樓主頂多是有繼承多房問題...諸如此類

政府也不是要打投資客,本來就沒有打房這件事,就稱作稅制改革及整體經濟發展調整政策好了.


因此開版樓主看一下是否同意其實你並不反對,只要全國一戶的買賣屋或賣買屋的配套認定清楚就好,同意吧?

因此看來並不該用"換屋族,請站出來反對!"

應該只適用"過渡期全國一戶有兩屋的換屋族,請注意配套措施"


目前還沒看到有什麼換屋族出來反對及提出什麼理由來反對..同意吧?


不知還有沒有其他換屋族有反對意見的可以陳述一下?

==================================

看來沒有訴求要改標題啊? 只說不該用,只適用...針對你後面的回應內容推回去

且#93F 的訴求更強烈吧

且怎麼現在到後面才突然jump 回去這個點啦?



P.S. 管妹! 我們都很平和的在討論,完全沒有火藥味及失焦歐.
耶加雪菲 wrote:
嗯,我持有已經有大約5年了
那時是新婚買的
我也不是投資客,應該沒奢侈稅問題吧
但有問題的5年前沒有實價登入
那之後賣房要全算所得也太恐怕了



新聞中就有寫了...
是把獲利部份中的成本,總價不會是你的獲利

例如美國將長期持有成本認定為0元,日本則是按交易實際獲利的5%認定為成本,假設賺100萬元,其中5萬就視為成本扣除.


至於沒實價登錄,沒買賣交易書的,
有政府每年的公告價格。


Johnny_depp wrote:

不用擔心

一間免稅,可能比之前還省


大大在說的可能是方房屋稅的部份

小弟想表達納入賣屋所得的問題
也就是稅改後,若依新聞資訊看來
最差情形是,我兩年內沒賣出
所有賣屋都要納入所得
但是我是要拿去還另一間貸款啊
我覺得不應該全部算我的所得啊
應該要有自住排除條款才對

當然我也覺得考賣屋賺錢的投資客
是應該要納入其所得稅內

calvinshiu wrote:
換屋族,請站出來反對...(恕刪)

我跳進來關心一下,大家繼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