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是否能分到自已家的財產

父母還在就在爭產......蠻不孝的,遺產這東西父母要給你算是要感恩了,沒有也沒關係不是嗎?有必要爭成這樣..?
外子 就是貪阿~

人家一個女兒栽培到大

每天沒你睡覺 幫你生小孩

你還要人家的財產
我越看越覺得奇怪,爸媽有因為你還小時,不會賺錢,就不照顧你嗎,

今天爸媽沒分你財產,你就說所以不用去照顧他們了,

當初生這些孩子真是糟蹋自己
別為了這種遺產阿贈與阿什麼的
鬧的大家心裡不愉快
房子是你媽辛苦賺來的
自己有骨氣點 自己賺

257287 wrote:
外子 就是貪阿~人...(恕刪)


不過一棟房子也想要分....
重點是1500幾個兄妹分下來 辛苦一輩子拼的房子也得賣
本家若是弄個不順 搞不好會妻離子散 甚至家破人亡

各位有生女兒的未來準岳父 岳母們
選女婿時千萬睜大雙眼 不然也至少弄個數千萬來讓外戚爭 才不難看....

Sunnycat40 wrote:
1.房子在媽媽名下,所有權是媽媽的。他有自主權...
2.人還在世,跟遺產無關。
...(恕刪)


是啊~
老婆的媽媽還在世,人家她想怎麼處理難道還需經其他人同意?
換成是你,你覺得有需要昧著良心去爭這種意外之財嗎?
這件事,本來就是兩個哥哥比較過分,
再怎樣,也要給三個姐妹各二、三十萬,意思一下。

扯拜祖先,也太遠了,
那兩個得房產的孫子,有確定以後會在自家安祖先牌位?
早晚上香,初一、十五?
大台北林小姐 wrote:
這件事,本來就是兩個...(恕刪)

大開眼界
如果是房子是爸爸死亡後,才過戶給媽媽
那應該是屬於遺產,五個子女應該都有權,要簽屬放棄繼承以後才能過戶吧

但如果是死亡前就過戶給媽媽,就不屬於遺產了
所以你媽媽要給誰是他的自由了

想問一下,平常你老婆供養她爸媽的狀況,是否可以跟他哥哥對等
不然應該是不好意思去要吧
proafa wrote:
死亡前2年內贈與視...(恕刪)


純討論,拜託別戰
這指的應該是要另申報遺產稅
應該不是把2年內贈與的還回去給遺產所有權人吧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仍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本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本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常因配偶間相互贈與財產免徵贈與稅,而未將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因此遭國稅局補稅並處罰。
  本局查獲一起案例,被繼承人死亡前半年內將持有之上市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股票交割款存入被繼承人銀行證券戶後,陸續轉存配偶及子女帳戶分別為2,500萬元及3,200萬元,其中贈與子女部分已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嗣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僅申報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子女存款,未將贈與配偶存款一併申報,經本局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併入遺產課稅並處罰。
  本局特別呼籲,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免徵贈與稅,惟仍應依同法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申報,請納稅義務人注意,以免遭國稅局查獲後,除補稅外還要加處罰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楊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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