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坪制計價最大的好處是更容易讓民眾知道台灣的房價相比國外是高得離譜。對本來就懂的人來說,是沒差,但是不懂的人還是非常多。而讓更多民眾知道台灣的房價高得離譜對打房是有幫助的,一方面讓更多人同意打房政策,一方面鼓勵更多人移民,移民等於減少台灣的房地需求,對房價降低有助益。這就是為什麼靠房地產撈錢的相關既得利益者不斷地阻擋實坪制計價的原因。
linvail wrote:實坪制計價最大的好處...(恕刪) 就算沒有實坪制的"提醒",現在大家就已經覺得台灣的房價太離譜了,而且大多數的人買房,並不會去和國外房價比較,大家只會在國內和同在台灣的房子比、和自己的收入比,所以我還是覺得實坪制對降低房價沒太大幫助,即使有影響,那影響也是小到可以忽略不計,若開始以實坪計價後,房價有明顯變化,肯定是因為其他更重大的因素,而不是因為實坪制。
Jojoba323 wrote:全世界也只有中國 台灣 香港在用公設計價,為何要這樣特殊計價? ...(恕刪) 中國.台灣.香港是建物權狀有登記公設並不是賣屋用公設計價(房屋買賣合約並沒有一坪多少錢,再去乘以總坪數計算買賣價金這一項)所以講了半天,樓主應該先說清楚:是要主張計價實坪制?還是登記實坪制?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和改革方向喔
殺破狼~丹 wrote: 中國.台灣.香港是建物權狀有登記公設並不是賣屋用公設計價(房屋買賣合約並沒有一坪多少錢,再去乘以總坪數計算買賣價金這一項)所以講了半天,樓主應該先說清楚:是要主張計價實坪制?還是登記實坪制?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和改革方向喔 1. 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登記按造下列做登記建坪方面:只看主建物面積實坪地坪方面:按照建坪比例區分給所有住戶,車位另計地坪。2. 對外宣稱單價,該用總價/主建物面積這樣閣下覺得如何?
Jojoba323 wrote:1. 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登記按造下列做登記建坪方面:只看主建物面積實坪地坪方面:按照建坪比例區分給所有住戶,車位另計地坪。...(恕刪) 你說的登記是指實價登錄時的登記?(權狀上還是有公設的所有權)還是建物權狀的登記?願聞其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