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anCheng wrote:依照目前制度和法律那位沈代書似乎是完全無罪..這個集團很厲害又懂法律已經把所有人的責任規避掉了 已經把所有人的責任規避掉?買屋不付尾款,這個合約書裡有這一條?買屋當然要付清價款,光這沒付就違法了,不管你詐騙集團的合約寫的再怎麼完美都無效
不付尾款的...這些當然是規避不掉但是這些不付尾款的都是人頭..可能都已經是負債累累或是錢都已經轉手名下毫無資產的集團給一點小利就下去幫忙的社會底層..上面的核心已經透過法律規避掉了..所以以民法來看這裏面是毫無法度但是樓上有人提了..以組織犯罪來說這是刑法,或許判刑後.可以要求退反不法所得這是個人猜撤..
vvssinn wrote:所謂的完美契約,就...(恕刪) 所以這個要用組織犯才能辦的動,用刑法強制去追查犯罪所得沒入,不然就是被害者在民事上拿個光桿勝利,人頭的財產早就沒了要不回錢,還要背貸款,最起碼有司法介入,地下錢莊就不太敢和被害者要錢了,改去找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