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517 wrote:
一直到2003 左右.. 他才因為5年交易條款而偃旗息鼓..為了緩和資金壓力.. 他賣了一些房子.. 之後..他做了5年的寓公.....(恕刪)
話說你們這些看空客,總算知道投資房子是有成本的,是有現金流的壓力了喔。
但是還是有很多小宅男不知道,以為光出一張嘴,路上隨便找幾個人頭,就可以無限量的買樓炒樓....

我有好幾個朋友,就是「惡名昭彰」的溫州炒房團,他們炒房炒到連銀行不願意貸款給他們,所以有的是拿出自己的錢,有的是用互保的方式來募集資金,這些人拿出都是「自己」或「老鄉」的錢,他們沒有上市上櫃,不像一些愛畫大餅的公司,透過股票市場來募集資金,反正賠是賠別人的,他們可都是賠上自己的錢...
還有,賺錢有很多種方式,有的人用勞力賺錢,有的人用錢賺錢,不是用勞力賺錢就是比較高尚,現在還是在農業社會以物易物嗎?如果你們真的認為用錢賺錢是罪該萬死,那第一個該拉出槍斃的,是基金經理人跟一堆證券商...
此外,投資客難道都是閒閒沒工作的嗎?他們在本業繳的稅,搞不好比你們這些看空者繳的多上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