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支持鼓勵!

請問一下版主
這件事已經過了3個月 目前就維持現狀嗎?
請問仲介還有啥動作嗎?
你有去找專業的律師處理嗎?

aramis188 wrote:
請問一下版主這件事已...(恕刪)


已經開庭兩次了!判決書出來再公布!
這種事基本上不須要律師處理吧!只是寫答辯狀還是要花錢就對了!
遇到不懂賣房又專門告人的仲介也真是很倒霉!

既然仲介在合約中 做了很多手腳
我們為什麼不集合大家的力量
把仲介的方法都一一破解
擬定一個適合我們的合約

或是列舉下來
在合約後面加註
把我們所列的條件 付在但書上
以我們所寫的為主
把合約不力的方面倒轉

既然仲介都常常開會互通有無
一直加減以保護仲介

我們也可以反推回去

陳小春2525 wrote:
已經開庭兩次了!判決...(恕刪)



我很好奇,已經開庭2次,那有沒有找到買方,當面問清楚但書的意思,寫的那麼攏統真的非常奇怪。
我覺得你還是要堅持說不是你不賣,而是對於買賣條件有相當疑慮,而仲介亦需付擔協調聯絡的角色,亦未有效的達成.....
黃小仁 wrote:
我很好奇,已經開庭2...(恕刪)


對阿!我也說仲介沒有跟買方說賣方的合約已經快到期了,要完成看房後簽約的購屋條件無法達成!
而仲介也真的很奇怪,明明跟我的買賣委任合約只到28號,但卻跟買方的斡旋單期限是簽到12月31號!
我是很懷疑仲介沒有誠實對買方說明賣方現在的情況啦!這情形跟買賣雙方分開談很像!
在買賣未成立的情況下,合約過期後為什麼我不能說我不要賣?


陳小春2525 wrote:
對阿!我也說仲介沒有...(恕刪)



法官沒有勸你們和解嗎?? 那法官的態度是如何?? 法官的主觀態度滿重要的,我覺得你還是要強調你想賣,但仲介沒有辦法達成雙方合意認同的交易行為。 我覺得你可以當庭要求買方出來表明意思,而且在交易過程仲介一直再三推拖........
黃小仁 wrote:
法官沒有勸你們和解嗎...(恕刪)


買方說事情搞到這樣,要我跟仲介的事先解決後再說!
仲介說至少要30-40萬,他才願意幫我跟公司爭取和解的機會,還特別強調祂告人10幾年沒輸過,告到最後對方的律師都打電話要跟祂分錢...
仲介隱瞞了買方的購屋條件並且欺騙我買賣議價委託書已經達成,而買方自己也沒有過來完成他的購屋條件!
這樣情形下,我要怎麼賣屋呢?
別人辛苦10幾年流血流汗買來的房子可以這樣被仲介惡搞嗎?
難不成合約裡的買方如簽立要約書,仲介應即將要約書送達給委託人,這一條也可以忽略?
如今仲介已明顯的違反的這一條,依合約規定我是可以跟他解決買賣契約的!
雖然仲介在我主動要求下才將要約書拍照後用e-mail送達,那也已經超過了買賣委任期限了!
我也有預感對方一定會說買賣議價委託書是定金收據,所以斡旋金可以直接算是定金!

最新update news?

陳小春2525 wrote:
買方說事情搞到這樣,...(恕刪)
忍忍忍

案情發展到哪裡去了

一定要找有受雇的房仲人員

才有保障

才無莫名之糾葛
大大您好,我也是房仲
看您的描述,我覺得您勝訴的機會還蠻大的,加油
訴訟是很煩人的,所以有些人怕煩就讓步了
加油,希望有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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